《經濟通通訊社2日專訊》港交所(00388)今年6月就檢討《企業管治守則》發表諮
詢文件,建議限制「超額任職」獨立董事不得同時出任多於6間香港上市公司的董事;在任超過
9年的獨董不再被視為獨立人士等。商界質疑港交所未能證明獨董任期與失職的關連性,而且部
分行業亦不易物色到合適人選擔任獨董,然而港交所始終企硬。《星島日報》專欄文章指,立法
會相關委員會已約見港交所代表本周四早上會面,以反映商界關注。據悉,屆時港交所行政總裁
陳翊庭將出席。
另一個引起商界質疑的新措施是港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在今年底前,董事會不可全男班或全女
班,須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有關要求已經過修訂《企業管治守則》推行,3年過渡期
「死線」將至。不少業界批評,有關措施象徵意義大於實際。
港交所今年10月初表示,香港2600多間上市公司中,約有87%已符合規定,有
500間上市公司女性董事佔比甚至超過30%。(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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