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浙江省政協原黨組
成員、副主席朱從玖受賄案,對被告人朱從玖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
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上市、融資貸款等提供幫助*
經審理查明:2002年至2022年,被告人朱從玖利用擔任上海證券交易所黨委副書記
、總經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主席助理兼發行監管部主任,浙江省政府黨組成
員、副省長,浙江省政協黨組成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上市、融資貸款、
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5億餘元人民
幣。(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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