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4日專訊》新奧能源(02688)公布,獲悉中國證監會廣西監管局近日
決定對其關聯方新智認知數字科技以及張宇迎等相關責任人出具警示函。該集團指,新智認知並
非其成員,故有關事項對該集團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並無影響。
該集團指,張宇迎曾於2022年5月至去年12月期間擔任新智認知董事長,他於去年
12月從新智認知離任,並加入該集團擔任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根據該決定,新智認知及相
關責任人因未按規定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以及2019至2022年度財務報告信息披露
不準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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