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河北證監局近日發布河北上市公司監管通訊(2024年第4
期,總第10期),其中的監管要求欄目稱,上市公司應確保存放在財務公司的資金安全,指近
期部分企業集團因經營不善、資金鏈斷鏈導致財務公司出現流動性風險,上市公司在財務公司的
存款提取受限,企業集團實質佔用上市公司資金。該欄目表示,監管部門近期將約談部分與財務
公司發生大額業務往來的上市公司,進一步加強關聯業務監管,確保上市公司在財務公司存款的
安全性。
該欄目提醒,上市公司與財務公司業務往來應嚴格遵守中證監《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企業集
團財務公司業務往來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嚴格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嚴禁超
限額存放資金。(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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