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5日專訊》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了強制性國家標準《食用植物油散裝運
輸衛生要求》,界定了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的術語,規定了散裝運輸容器基本要求、清潔、維護
和管理,運輸作業,記錄等衛生要求,於明年2月1日正式實施。
《要求》規定,食用油散裝運輸應採用食品專用容器,在容器外顯著位置明顯標識「食用油
專用」或「食品專用」字樣,容器內外均應乾淨衛生。運輸非食品的容器不應運輸食用植物油;
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容器應定期檢查。
對於罐車清洗問題,《要求》規定,遇到運輸低等級食用植物油後,再運輸同品種高等級食
用植物油等情形,應先將容器內的殘留物清除乾淨,並對容器進行擦拭等清理。遇到運輸轉基因
食用植物油後,再運輸非轉基因食用植物油;運輸其他食品後,再運輸食用植物油等情形,應先
將容器內的殘留物清除乾淨,並對容器進行清洗,清洗後的容器內壁應無明水、無殘留物、無異
味。
同時,應對食用植物油裝油、運輸、卸油等環節進行記錄。記錄內容應完整、真實、有效,
以滿足質量追溯要求。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應少於運輸結束後2年。
今年7月2日,《新京報》報導披露了罐車司機將工業用油與食用油混裝的亂象,引起了監
管部門的重視。(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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