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 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罪成
15/12/2025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今早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煽動罪名全部罪成,並指黎智英是案中主腦。
法庭將求情定在1月12日,需時4天,會就判刑盡早訂下日期。

陳日君及黎智英家人等到西九龍法院大樓聽審(AP圖)
其中判詞共855頁,但不會讀出全部內容,法官讀出第849至855頁後將於庭上派發判詞,而法官在判詞中批評,黎智英證供前後不一、不足為信,認為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在背後致力為黎做事,安排與華盛頓官員會面,又形容Mark Simon是神秘人物在美遊走,為黎智英爭取支持。
黎智英在2020年8月10日首次被捕、同年12月3日起還押,他多次申請保釋外出最終均失敗告終,至今還押已逾1830天。
本案在2024年7月25日被裁定表證成立,控辯雙方在2025年8月28日完成結案陳詞,致本案審訊共歷時156日。

開庭前已有逾百人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輪候入庭旁聽(AP圖)
控方指控黎智英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持續犯法,積極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控方無須證明串謀協議在何時何地達成,亦無須證明被告全盤知道協議內容,只須證明各方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繼續依循串謀協議作出公開行為,便足以入罪。
控方又指,黎智英為整案的幕後主腦,積極與外國人士及團體聯繫,包括與美國、英國、日本,進行國際遊說,多次訪美會見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等高官,聘用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惠頓為他介紹美國參眾議員及白宮人物,惠頓作為說客會傳電郵予黎為香港出謀劃策,皆在與外國建立枱底關係,以影響中國政治,敦促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
本案為首宗勾結外國勢力罪的審訊,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本案是首宗《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的審訊,根據《國安法》,相關控罪罪成者,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與美方會面並主動要求制裁香港,觸犯《國安法》

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罪成(AP圖)
2014年,香港發生「雨傘運動」事件,黎智英遭警方逮捕,隨後黎智英自行辭去香港《蘋果日報》社長一職;同年12月14日,宣布辭去壹傳媒集團董事會主席及執行董事職務。
2019年,美國副總統彭斯及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與黎智英會面,期間討論了香港情況,包括香港修訂逃犯條例的發展及香港的獨立關稅區地位;2020年8月10日,警方國安處以涉勾結外國勢力,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拘捕壹傳媒黎智英等7人,而黎智英被捕罪名為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另涉及串謀欺詐及煽動罪。
2020年12月3日,黎智英因被指控欺詐再次被捕,並被拒絕保釋,法院下令將其監禁至2021年4月。同年12月11日,被警方加控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成為首名被落案控告此罪名的人。
2024年7月25日,香港法院裁定,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項國安罪名全部表面證據成立。
撰文:經濟通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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