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極速報價
  • |
  • etnet專輯
    etnet專輯
  • 會員
  • 產品服務 / 串流版
  • 設定
過往專欄
家事法庭
暢所欲妍HR唔易做辦公室政治論盡中港台時事要聞圖窮秘現中環人金錢世界呈分試 你要知小事大意義全城聚焦點政•漫料理NatFix我家私房菜素心Cook心理攻防戰綠路閑人好書看多點Pris形象教室形象UP!保哥快趣煮Green Monday看透生死親子語我要初創政策.正察跳躍中國時空筆記留心站財玄廣進點歷史看真點時勢造網紅Online有話兒DR-Max 一點就明Bella vita 美好生活iMoney 熱點Talk Of The Town活得健康點親子芬享不藥而癒人生燦爛點凱文隨筆尋寶島盛衰關鍵國金與投資留給囝囝IC理財打工秘笈樂活人生SME 解密「港」創業‧談管理心靈加油站「男」言之隱滾蛋吧,腫瘤花生味辦公室健康透視抗癌煮意知‧解醫學創業兵團匯對達人容我細說言歸政傳政經頑石不低頭為理發聲郎旋風薰香療法男士診症室抵玩自助遊句句有骨星座命理念力•氣功手機應用tips睛益求精嚴浩 LIKE!見微知著跟著陶冬找美食數碼潮人廣告有晴踏出退休第一步識食•惜食有種CEO叫做莊潮爆網事羅湖橋兩邊娛樂酷辣辣思歪思正十萬八千里樂本健‧教室特首選舉趣食60秒入廚101觀自然•觀香港有種生活政本清源心筆在妍維基解碼IT戰國誌煮酒論政今日趣聞馬壇.誌趣星期二周融愛瘋Apps美美道來大國崛起智醒日誌@中小企「營」刃而解Smart Buying甜品工房Education Calculator家事法庭升學信箱新手媽媽怪獸父母營營樂樂親子專題財富非常道謝國忠看勢獨唱團京城近觀原來如此乾坤挪移街坊食神Keyman森巴舞睇波LU文化導遊精神解碼抗癌兵團有營生活吾道崢廣見聞名家名畫商務英語型品薈我心中的米芝蓮歐洲直擊旅途中食得喜Leadership Coaching一哥教攝影心晴百態乳你同行專科專論人愛衣裝Word Discovery科技趨勢愛情故事投資達人政治擂台藝術投資秘笈抗癌點滴寵物情緣淘寶lization電影一線網絡鬼故主.管微博一分鐘管理娛樂有理進攻SAT古今名錶政‧經‧女人The Beauty Factor議會內外石油戰爭男女情色談金說匯風水環境學細味建築Green Hong Kong星光伴我行我吃過的米芝蓮A+孩子上海觀察京城札記鐵娘駕到食客三千創富新思維海外升學信箱Today's Web藝術投資世界在讀什麼-雷美華潮得起Business English飛越地球村紅酒情報職場物語股場琦手鑽石媒人Mei Ling好愛情‧壞愛情性治療師手記名牌女王嶺南人語醫美正當時黃金時代醫美正當時一份好工美麗不妥協上班纏下班逅

07/01/2014

你認同綜援案件的判決嗎?

  • 收藏文章
  • 何敏怡

    何敏怡

    何敏怡律師專長家事及婚姻法,2011年加入咸頓金仕騰律師行。
    她為本港和外國客戶,就離婚、裁判分居、子女管養權及探視、附屬濟助、婚後協議、跨司法管轄權問題,以及離婚後事項提供法律意見;亦曾辦理民事訴訟和遺囑訂立及認證等事宜,且具有廣泛的庭上訟辯經驗。
    何律師於1998年獲認許為香港律師,亦是婚姻監禮人,其主要專業服務範疇如下:司法管轄權爭議、離婚和裁判分居、分居協議、婚姻財產分配協議、婚前和婚後協議、子女管養權爭議、子女照顧及管束的相關法律程序、已婚或未婚父母的權利和責任、監護安排的相關法律程序、與《海牙公約》有關的父母擄拐子女離境問題及根據《精神健康條例》向法庭申請委任受託監管人和提供相關協助。

    家事法庭

  最近,終審法院就未居港滿七年的香港居民,是否可以獲得綜援的案件所頒佈的判詞,惹來全城議論紛紛。

 

上訴機制

 

  此乃終審法院的判決,雙方都不可以就該宗案件再上訴,亦即是所謂的「終極判決」。因為是由最高級的法院的法官審理的案件,法律論據亦無需質疑。只是,作為香港人的你,認同判決的內容嗎?

 

  該宗案件的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於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均敗訴。原訟法庭由一位法官審理,上訴法庭由三位法官審理,而終審庭則由五位法官審理。其實,上訴這個機制並不完美,從好的方面看,如下級法院的法官犯錯,則可藉著上訴於較高級的法院糾正錯誤。但從另一方面看,較高級法院的法官就一定對的嗎?如果最高級的法院犯錯又如何?那麼筆者只可以說,「你倒霉。」

 

《基本法》是福是禍?

 

  筆者花了點時間閱讀了該份判詞。簡單來說,法庭認為《基本法》第36條保障香港居民的社會福利待遇,故應該恢復於1997年7月1日的情況,即有「居港一年」的限定條件。政府有權制定政策,但任何於《基本法》生效後對該等權利的限制,必須有合理的基礎,並須受到法院在憲法層面的覆核。即是說,可以改,但改要合理,並會有機會由法院裁決是否合理。

 

  筆者覺得《基本法》改錯名,不是最基本的憲法,似乎名為「最高的憲法」更適合。當初制訂《基本法》時,相信有份參與的委員也未必估計到《基本法》會產生這麼多社會問題,而並非單單只是法律問題。

 

衍生的問題

 

  判詞中提及,政府當初推行單程證的制度,是希望容許家庭團聚及希望舒緩人口老化的問題。

 

  綜援是豁免未成年的小孩就居港七年的限制,而大部份根據單程證來港的,都是要照顧小孩的母親。法庭認為,限制要照顧小孩的母親居港七年的規定等同叫他們不要來,否則他們要依靠其他家庭成員的綜援金過活,連基本生活的需要也會受影響。

 

  換另一個角度看,綜援金的錢從何而來?庫房。庫房的錢從哪裏來?納稅人的錢或其他政府收益。福利,等同是一種權利嗎?如果你申請來港前已經知道香港有七年居港限制的規定,你仍然要來,來了後,就說有這樣的限制對你不公平、這些錢對香港來說根本是微不足道,等等。對土生土長的或曾經為香港付出的人來說,又公平嗎?當然,有些人可能認為基於人道立場,為甚麼連最基本的福利都要吝嗇。但是,當某些社會資源用了在某一方面,可以用在其他方面的自然相應減少。

 

  就該案件的申請人而言,他丈夫已離世,亦承認自己在大陸有房子,只是有非法僭建物,而她的兩名兒子居住在那裏,又沒有能力供養她。如果用團聚及協助照顧下一代為理由的話,似乎兩種情況都不適用。

 

  當財爺經常掛在口邊說要開源節流,醫療開支又令政府頭痛,希望香港人自己買醫療保險。綜援這道門一開,已經有人聲言要挑戰公屋。其他的官司,相信亦陸續有來。

 

  筆者當然尊重法庭的判決,但恕未能認同法庭的看法。

 

 

 《經濟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關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經濟通》立場,《經濟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自由言論平台。

第九屆「傳媒轉型大獎」請投etnet經濟通一票!► 立即行動

我要回應

版主留言

放大顯示
風水蔣知識
最緊要健康
精選文章
  • 生活
  • DIVA
  • 健康好人生
專業版
HV2
精裝版
SV2
串流版
IQ 登入
強化版
TQ
強化版
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