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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24

電子牛肉乾|2025年實行告票電子化!11月18日起申請車牌須核實電子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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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Katty Wu

  警方與運輸署上星期舉行聯合記者會,宣布由11月18日起,市民新申請或續領駕駛執照、車輛牌照等21項牌照時,需要提供和核實香港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作為電子聯絡方式。因為警方將於明年上半年逐步推行電子交通執法,車主、駕駛執照或相關牌照的持有人如果違反交通規例時,警方會透過經已核實的電子聯絡方式(短信或電郵)發出告票。

 

警方明年上半年逐步推行電子交通執法。(圖片來源:政府新聞網)

 

  由2024年11月18日起,市民向運輸署申請牌證或續牌時,必須提供一個常用的香港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作為「電子聯絡方式」。申請人必須以一次性密碼核實該「電子聯絡方式」,運輸署才會處理該申請。經網上遞交「牌證申請」,「電子聯絡方式」會在申請過程中以一次性密碼即時核實。但如以紙本遞交「牌證申請」(經櫃位、投遞箱及郵寄),就要先前往運輸署指定網上平台以一次性密碼核實「電子聯絡方式」,再在表格填寫同一經核實的「電子聯絡方式」,並於核實後三個月內遞交申請表格。

 

市民向運輸署申請牌證或續牌時,必須提供一個常用的香港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作為「電子聯絡方式」。(圖片來源:香港警察YouTube截圖)

 

推行初期 將同時發出電子及紙本告票

 

  為了讓市民於計劃推行初期有足夠時間適應,警方會實施「雙軌並行」安排,即是會向違例人士同時發出電子告票及紙本告票。警務處日後亦會推出處理告票的專屬網站和手機應用程式,並加入轉數快、信用卡等付款方式。

 

計劃推行初期,警方會同時發出電子及紙本告票。(圖片來源:香港警察YouTube截圖)

 

防騙口號:「有#無link,.gov.hk你要認清」

 

  警方提醒市民,目前並未開始發出電子告票,所以現階段任何聲稱為電子告票的短信或電郵必為偽冒!此外,將來相關短信或電郵都不會附有超連結,而短信發送人名稱會以「#」號開首。運輸署亦提醒大家,必須提供正確且常用的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否則便有可能錯過繳費通知書,以致未能及時繳交電子告票罰款或隧道費,因而要承擔罰款或附加費。

 

防騙貼士1:目前並未開始發出電子告票,現階任何聲稱為電子告票的短信或電郵必為偽冒。(圖片來源:香港警察YouTube截圖)

 

防騙貼士2:短信發送人名稱會以「#」號為開頭。(圖片來源:香港警察YouTube截圖)

 

防騙貼士3:短信或電郵都不會附有超連結。(圖片來源:香港警察YouTube截圖)

 

防騙貼士4:警方及運輸署的相關網站域名結尾及定為「.gov.hk」。(圖片來源:香港警察YouTube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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