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2019
應徵同一公司不同職位 求職者憂不被接受 (晴報)
大企業不時有招聘廣告,有網民表示,一直心儀某間公司,曾應徵該公司的職位,但失敗而回,最近又想嘗試應徵另一個部門的空缺,擔心HR會否接受。有人力顧問表示,如求職者申請同一間公司不同性質的崗位,容易予人漁翁撒網的感覺,建議求職者審慎考慮。
香港工時長,想找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並不容易。有網民在討論區訴說,一向心儀某間公司,曾寄出求職信並獲面試一次,不過失敗而回。最近他見該公司再刊登招聘廣告,空缺屬於另一個部門,猶豫是否再去信申請。事主在帖文稱:「我好想再申請,如果HR認得我,咪好尷尬?」他又指上月剛參加該公司面試,現在申請另一個職位,擔心會否有損印象分。
部分人認為即使HR認得事主也無所謂,因對方或有感事主很有誠意加入公司,否則不會多番申請。亦有網民指出,經驗及面試表現才是最重要,相信HR不會介意事主多次應徵。也有過來人稱,收過類似屢敗屢戰的履歷表,形容「我覺得佢係傻嘅」,勸事主勿浪費時間。
人力顧問:或被扣印象分
華生職場顧問董事孫立民表示,曾有僱主反映遇過求職者嘗試申請多個部門的職位,如銷售、行政及運輸等,但被認定為漁翁撒網式搵工,僱主或覺得求職者「連自己想做甚麼也不知道」。他相信多次申請的求職者會被扣印象分,成功率普遍比首次申請者低。
孫立民認為,若有求職者之前曾面試但落選,即表示HR認為他們並不適合。「當有人第二次申請公司職位時,即使由另一位HR接見,但知道求職者的背景也未必接受,避免得罪其他同事。」
聘請與否多取決於面試
卓越人力資源管理顧問(ExcelNet)行政總裁梁美儀指出,求職者多次向同一間公司申請職位的情況並不罕見,但她強調搵工及聘請是一個配對過程,而HR多數看面試表現。「應徵者或上次面試表現失準,才會落選,但今次有信心重來,何不給對方多一次機會呢!」
再者,梁美儀認為倘HR同意應徵者符合他們的條件,才會邀請他們前來面試,否則也不會浪費時間安排。「對HR部門而言,必然會對求職者作出篩選,如有其他相類近的空缺,而經驗又適合的話,相信HR也是唯才是用。」
轉載自: 晴報
【你點睇?】《施政報告》提出醫療改革,盧寵茂表示日後普通科門診擬只接受弱勢群體,你是否支持?► 立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