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2013
「佔領中環」要賠償多少?
近日,香港媒體中重要話題之一是明年「佔領中環」的計劃。若細看各報章及其他媒體的立場,當可發現主要是兩份報章,某些電台節目及網上一些言論在熱炒。據我觀察,學術界對此事仍頗為冷淡,將來是否如此,不得而知。
不支持「佔領中環」
近大半個世紀以來,經濟學中出現了大量用高等數學對民主制度深刻的研究。從這些結果中,我十分了解民主的局限性,但卻從來認為民主利大於弊。早在十年前,我 已撰文主張2012年便應有特首普選。不過,無論目標是多麼的高尚,我們也要注意所用的手段是對是錯。我不認同「佔領中環」運動策劃人所倡議的方法,說得白一點,這是損人利己又無機會得到民意授權的方法,邏輯不通,我不會支持。
「佔領中環」運動的對手顯然是遠在北京的中央政府,而不是香港政府,但受害人是誰?主事人認為這運動是一枚核彈,不容對手不嚴肅考慮後果。我們先不爭論核彈一說是否誇大其詞,但這比喻的確不倫不類,使人聯想到荷里活的一些電 影。在這些電影中,我們往往見到一些恐怖分子得到一枚核彈,要美國政府做這做那,否則會炸掉某一城市。面對這核威脅,美國政府當然不能不加理會,最後某某 英雄人物破壞了恐怖分子的大計,人民得以保住性命。
這運動的受害人是中環人,也包括其他受影響的港人。他們損失多大,我們有必要算算帳。
運動絕無核彈威力
籌劃人最初的意圖是說要用一萬人「癱瘓」中環。我不明白中環這麼大,如何能用一萬人去「癱瘓」,起碼總也要一、二十萬吧?現在他們較為面對現實,說不會真的 「癱瘓」,也會留些緊急通道等等,但為了分析其概念,我們大可先假設他們真的能成功封鎖了中環,連港鐵也要暫停,大家不能上班;況且我們也不能排除,有其他激進分子利用此事把影響面擴大。
香港的GDP每年約二萬億港元,中環是香港經濟的命脈,我們可保守地估計五分一的財富,亦即四千億元在此創造。 假設一年有約250天工作日,那麼,中環每天創造的財富便起碼有16億元。如果中環真的能被「癱瘓」一天,港人(特別是中環人)便要損失16億元,大家若平均分擔,不一定肉痛,但同樣地,中央政府更無切膚之痛,運動也絕無核彈的威力。所以「佔領中環」若要真正發揮力量,必要曠日持久才行。我們姑且假設它需 要50天吧,這比起去年仿效「佔領華爾街」而佔領滙豐銀行樓下多月而無人理會,50天也許尚不足夠。
用別人財富作賭注
話說回來,冤有頭債有主,每天16億或50天800億的損失誰來補償?運動籌劃人表明是「博拉」,但港人與他們本來無怨無仇,不會太著意他們是否被捕坐牢, 更實際的是要他們賠償損失。若一萬人參與運動一天,平均每人造成的損失便是16萬,更合理的處罰方法是每一天癱瘓要每人罰款16萬元或以上,50天便要 800萬。若多些人參與,例如有10萬人,每人每天所交的罰款可相應減少至1.6萬元,大會自己主動先收取參與費再交給政府也可以,找支持者捐助也可行, 但若用別人的財富作賭注,這是那門子的公義?
上述建議當然不會發生,主事者認為他們要和平示威,這是對的,但我們也反可過來解讀他們是要爭取同情,不打算提供任何對受害人的賠償。我不由想起被認為是魯迅遺言的一段話:「損著別人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們接近。」
篇幅所限,後天再續。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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