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2017
現在回首是否太遲?
(續昨)我已經連續幾年報道:Wi-Fi輻射可能是人、動物和植物的殺手,以下是簡略回顧:
2014:「在寫這篇文章的當下,整個文明世界都捲入iPhone6的追捧熱潮,但科學家早已經證明手機嚴重影響生育,各種電子產品發出的電磁波也已經被證明可以改變腦波、生理混亂、基因缺陷、腦部血管障礙(Permeability of the blood-brain barrier)、荷爾蒙混亂、視力受損、腫瘤……」
2015:「英國一名對Wi-Fi過敏的少女Jenny Fry自殺身亡。當這個孩子求助的時候,社會在兩種聲音都存在的情況下,輕易選擇不相信她,而且還懲罰孩子……」同年十月,華盛頓州立大學教授Martin L. Pall在網上發表文章明確證實:Wi-Fi電磁波通過細胞膜的鈣質通道危害健康。
2016年3月,我報道了以上Pall教授的文章,可能是華文世界的第一篇有關報道。同年我又報道:「歐盟早在2011年就呼籲禁止校園內使用手機與無線網路,可是在2014年1月18日,教育局推出『電子學習學校支援計劃』……教育局其實也知道電磁波的危害性,在『電子學習學校支援計劃』問答網站的結尾安排了一段這樣的聲明:『根據世界衞生組織,無線網絡(包括Wi-Fi)的輻射量一般極低,並無充分的科學證據顯示無線網絡的微弱無線電訊號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政府會繼續留意有關使用無線網絡或流動電話對兒童健康的最新科學資料。』」
到了2017年2月底,《經濟日報》報道了天台手機發射站引起的家庭慘劇。從前我們報道的是人家的Wi-Fi悲劇,現在是香港人自己的Wi-Fi悲劇。
兩、三年前,葉雅媛小姐曾經與安裝強烈戶外Wi-Fi發射點的電訊公司交涉,回覆是電訊公司受理投訴的條件是「除非有醫生確診報告」。葉小姐記得當時想:「確診有癌症後才考慮市民的投訴,是否太遲了?」同樣,現在回顧這一切,是否太遲了?(未完)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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