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2010
窮人的消費習慣是先享受,後投資,所以一生貧窮
他提出兩個重要理財觀念。
首先、人要分辨自己買入的是資產還是負債?窮人買入房屋是負債,卻和他生父一樣,以為是資產,升職加薪後,立刻又買較大的房屋,於是終身都要償還貸款 。
大部分人是先消費後投資,即每月收到工資便先支付樓房和汽車貸款、子女學費以及日常生活其他費用,有餘錢才會儲蓄或投資。年青人為追求名牌時尚,利用信用卡公司提供的免息分期計劃,購買最新款的手機電腦,不惜先花未來錢。
清崎認為這是窮人花錢的方法。要做富人就要改變習慣,收到工資後先扣起一部分作投資,餘下的才支付生活費用。換言之,窮人的消費習慣是先享受,後投資;富人則相反,先投資,後消費。
讀到這裏,有如醍醐灌頂,發覺自己多年來的理財心態和方法就和窮爸爸一樣。當時是2001年,我已經有一輛開篷車,但貪慕虛榮,認為自己負担得起,又買了一輛四驅車,在炫耀的同時,把自己推進財務困難的深淵。
試想,30多萬港元 (下同) 的車價,付了首期10%後,以四年定息5%計,每月還款6,250元,加上利息1,250元,便合付7,500元。此外每月要額外付3,000元租用一個停車位,加上每年牌照和保險費用20,000元 ( 因我已有一車,故第二部車未享有NCB保險累積折扣優惠 ) ,全年合共多付146,000元。
去年我把這部四驅車賣掉時,只得回10,000元。但八年來,此車合共花掉我720,000元,還沒計算因駕駛它而多花的電油費用。( 駕駛四驅車比普通轎車所花的電油費用高約 1 倍 )
若不買此車,我將省回710,000元。但當年我卻把車買下來,以一個窮人的消費習慣:先享受,後投資的方式來生活,怪不得我沒錢儲下來了。
當時我立即檢視自己的財務狀況,把銀行的現金、股票等資產加起來,只等於三個月的工資,卻有兩個公寓套房是負資產,而且抵押貸款並未清還,共負債五百多萬港元 。
那一剎那,我並沒有早些時和銀行理財顧問商談後那麼徬徨。我「儲蓄等於一百五十個月工資」的理財目標雖然還是遙不可及,但我充滿鬥志,因為已經找到自己問題的根源。
只要我奉行清崎的第二個理財觀念,開展投資,買入資產,增加從資產中衍生的被動收入,減少無謂消費和負債,我相信我可以達到目標。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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