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2/2019
賠足錢便可無故炒魷? 打工仔疑惑 (晴報)
打工仔無故被解僱,心中必定充滿怒火及疑問。有打工仔提問,如果僱主賠足錢,是否可以無故解僱員工?但網民認為,即使僱主賠足錢亦不是「大晒」。有人力顧問表示,大部分被炒的員工自覺被針對,涉及主觀猜測,他們普遍不信僱主提出解僱的客觀原因。
在經濟低迷下,保住飯碗是不少打工仔的首要任務。有網民在討論區提問,是否僱主作出足夠賠償,便可以無理由下解僱員工。帖文提及︰「係咪僱主賠足錢就可以,不需要任何原因,可以直接解僱叫你走?」
部分網民認為,若僱主以員工能力不足,不能達到公司要求,解僱理由已經很足夠。也有網民諷刺「被炒魷」及「劈炮唔撈」同樣毋須理由,即使口頭給對方一個原因,也可以是謊言。
被炒理由 多屬員工主觀猜測
盈力僱員服務顧問高級經理吳慧琪表示,曾有OL反映被公司解僱,原因是女上司針對她樣子長得標緻,吸引兩位男同事追求她,招致到女上司妒忌。「這位OL認定是女上司不忿她太靚,擔心她在辦公室搞男女關係,因此藉詞解僱她。」另有男僱員認定因與上司政見不同,因此被對方為難,找機會辭退他。
吳慧琪解釋,從上述個案看來,大部分被解僱的員工傾向有主觀猜測,認為自己是被僱主針對或嫌棄,以致獲得不公平對待而喪失工作。「即使僱主有客觀因素,例如員工表現不符合要求,但員工仍不會相信,在這個情況下,第三者很難作出調解。」
下屬表現不符要求 盡早警告
假如上司發現下屬表現不符合要求,應盡早提出警示。吳慧琪表示,上司可以口頭或書面警告,清楚說明員工表現不足的地方,並設下限期讓他們有機會作出改善。「在警告中要說明,如限期內沒有改善的話,不排除公司有進一步評核及行動。」她又稱,若員工在毫無預警下被解僱,容易產生不滿情緒,甚至認定僱主的決定是無理解僱。
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表示,在經濟不景時,員工被無理解僱的情況亦常見。由於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達24個月或以上,如因裁員而遭解僱,僱主便須支付遣散費給僱員。「若員工年資未夠2年,被解僱時只可獲得代通知金,如有年假未放,僱主只需發放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因為解僱年資淺的員工,公司所花的成本較低,他們變相是最易被炒的一群。」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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