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3/2018
借錢予女友留學 港男立唔分手合約 (晴報)
情侶分隔異地,感情或難以持久。有港男在網上訴苦,聲稱借錢給女友赴外國進修,擔心她在異地會變心,疑惑是否應提出簽約,保證二人不分手。有兩性專家指,感情一旦涉及金錢,關係便會受傷害,借錢給人應有心理準備對方未必歸還。
中國人向來重視面子,親友借錢也難以開口要求訂立借據,何況是男女朋友?有男網民在討論區發帖文,指早前借了錢給女友到外國讀書,但擔心她會見異思遷,考慮是否與對方簽合約。事主在帖文提及,「如果對方簽咗(合約)話唔會分手,張合約有無法律效力?」
大部分網民認為,要是女方移情別戀,即使簽下合約也沒有用。亦有人笑說,「同一時間同幾個人拍拖唔係犯法」,況且兩人又不是夫妻,直指事主的想法不管用。另有網民建議事主借錢時需訂立借據,避免日後「口同鼻拗」,對他較有保障。
借錢給朋友 應作最壞打算
圓滿關係中心總監暨心理輔導學家蔡綺文指,要是用金錢衡量感情,定必影響關係。「曾有男生去加拿大讀書,女友借了他4萬元,但兩人無立借據,因不想對方覺得不被信任。」她又說,是否立借據最重要是雙方同意,要是接受的一方覺得無需要,或是認為自己不被信任,感情很易因此受傷害。
蔡綺文又指,無論是借錢給男女朋友或是親友,都要有心理準備「萬一對方不還錢時,自己是否可接受」,要是當事人未能接受對方不能償還,蔡建議他們,寧願向求助者提供一筆較少金額的資助,好過借出大額金錢予他人,增加心理壓力。
極速約會公司One And Only負責人譚海祥指,情侶之間借錢是否需訂立借據,視乎二人交情而定,例如雙方交往多久,以及感情是否穩定及要好等。「曾有男生向女友借錢買名錶,雙方無訂立借據,事後男方就『屈』女友,指手錶是女友自願送給他,結果雙方為錢銀而要鬧上法庭。」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借錢訂立借據可以理解,但以感情訂立合約則未曾聽聞。「借據多數說明何時歸還、利息如何計算等。」她又指,外國有婚前協議書,即新人於婚前為保障自己婚後的權益所作的協議,但在香港並不流行。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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