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2019
務實拓地 解居住難
踏入2019年,「有屋住」仍是不少港人的新年「舊」願望,要建屋必先覓地,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趕及在除夕發表報告,建議優先研究8個選項,與早前發放的消息相同。要消除「居住」這個為很多市民帶來切膚之痛的問題,各界必須放下成見與一些政治目的,為正生活在水深火熱的人設想一下。
專責小組在18個選項中,選出最多人支持的8個,短、中、長期都有,但沒列明優次,因為任何一個選項都需時,絕不能分先後逐個落實,而是多管齊下。這無疑是明智務實的原則,相信絕大部分人都很難理解個別團體或人士只傾向單一選項所持的理由。
在小組提出的3個短中期選項中,即發展棕地、發展新界農地及局部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相信以發展粉嶺高球場的爭議最少︰一、高球場租約將於2020年到期,租約期屆滿,業主租客當然都有權續租與否;二、高球場每年到訪人次12萬(相信當中有不少「水份」),使用率並不高;三、私人遊樂場契約土地屬政府持有,毋須收地,司法覆核挑戰的風險也較低。
其實,收回高球場土地以建屋並非新鮮事,深圳、新加坡,甚至加拿大都有收回高球場重新規劃作商住等用途的先例,因此,反對收回球場的團體今時若仍主張優先發展棕地和農地,理由就更薄弱。
相比於局部發展,我們贊成收回粉嶺高球場作全面發展,提供1.32萬伙,那是局部發展僅提供4,600伙的兩、三倍!當然,局部發展相信有其折衷的考慮,而重置高球場或北區交通基建的配套,都必將是這選項的挑戰和代價。
土地選項的另一焦點是「發展東大嶼都會」,它最常被人關注的是環保及填海成本的問題。與局部發展粉嶺高球場那32公頃土地相比,無論是政府《香港2030+》提出的1,000公頃或團結香港基金「強化東大嶼都會」計劃提出的2,200公頃土地,都是極具吸引力的「大手筆」拓地計劃。
為甚麼會說它吸引?社區組織協會最近發表的一份報告指出,房屋問題自2010年起已成為貧窮兒童最關注的議題!有報道更指過去有「劏房」戶要在同一張枱上吃飯和做功課,及站著練古箏;成功申請公屋後,她現有獨立房間,覺得生活更開心。雖然對不少人來說,今時有自己一間獨立房間仍算奢侈,而且生活得開心與否也未必與居住環境有必然關係,但我們衷心祝願這些兒童青少年幸福快樂之餘,也希望再三強調,房屋問題其實影響著下一代,甚至好幾代人的生活、成長,以及他們的價值觀。
(幾代人的事二之一)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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