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5/2018
房屋稀缺 加辣遏炒
土地供應的探討源自覓地建屋的需要,基於政府「要增加房屋供應」的理念。假如跳出「覓地建屋」的框框,就只以現有的房屋資源考慮,會否有其他可以並行的「增屋」方案?截至去年底,香港共有9,000個一手住宅單位閒置,在房屋供應極為短缺的情況下,住宅單位必須「還原」居住用途,循此思路,力求「房住不炒」;更進一步,發夢日後所有公營房屋都「只租不賣」。
自10年前金融海嘯以來,本港樓價持續飈升的現象可謂變本加厲,那是在美國帶頭量化寬鬆之下,令環球財富迅速膨脹的結果。錢多,會令人「任性」,以easy money買入實物資產,甚至稀缺資源,變得更為普遍。港樓已成為「稀缺資源」,而且樓價近10年來一直癲升。香港在有足夠的資源供人「任性」之前,便有需要限制那些花得起錢的人的「消費」意慾。
打擊炒賣:政府近年打擊樓市有「辣招」,但炒風一度稍斂,樓價又再繼續飈升,至今本地住宅價格已連升了24個月。即是說,政府過去打擊炒樓,辣處未算辣;若政府仍以簡單稅制和低稅率是香港優勢為理由,而無意研究開徵資產(特別是住宅)增值稅的話,便大錯特錯。若抽去90%物業增值的金額,撥入庫房作為土地房屋基金,大家認為還有沒有人會再囤積、炒樓?因此,政府不單需要研究空置稅,防止發展商囤積一手單位,還要積極考慮二手樓的空置稅。
限購:若寓禁於徵不可,也可限購。在同一人或同一機構名下,只可擁有不多於兩個住宅單位,如果「住」和「食」都是民生基本所需,既然本港有《儲備商品條例》(香港法例第296章)確保食米穩定供應,為何不可把房屋也涵括在內,甚至另立《住宅單位條例》,以防有人囤積炒賣?
價格管制:這將同時管制「租」與「售」。香港過去曾在不同時期都實施過「租管」,至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租管才被取消。相信租管可令租金回復市民可負擔的合理水平。有人或擔心,這會增加住宅空置率,但當落實空置稅,相信租管便能收到預期效果。至於「售管」則是更徹底地限制住宅單位的售價,例如規定賣方要以成本價的多少%定價。
以上都非憑空想出來,個別措施更曾在不同的經濟背景下推出過。既然覓地建屋需時,這些措施可能會比18個選項中任何一個更快見效,但最重要是立法會不拉布,一議就通過才行。(「覓地建屋夢」系列三之三)。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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