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2013
迫電訊商加碼投資
3G頻譜於2016年到期,政府有意收回現有電訊商三分一到期頻譜,重新拍賣。根據2007年,曾經公開諮詢的《頻譜政策綱要》及有關營運商的牌照條文,清楚列明把頻譜配予流動網絡營辦商,為期15年。與免費電視牌照不同,現有的兩個電視牌照條文中,都沒有清楚列明頻譜使用的年期。
由於3G頻譜價值不菲,有意者往往會花上過百億作競投,令政府收入大增,從而改善民生;但若市民正在使用的營運商競投失敗,令三分之一的3G頻譜落入其他營運商手中,則有可能令流動數據服務的瀏覽速度慢上加慢,為市民帶來不便。
重新拍賣3G頻譜,就能吸引新的營運者加入這個已經發展成熟的電訊行業嗎?以我從事電訊行業二十年的經驗來看,新加入的營運商除了要以高價投得3G頻譜,重新建構移動網絡,還要由零開始,慢慢建立客戶來源。從過往二十年的歷史可見,新冒起的小型電訊營運商亦經營不了,相繼結業。
或許政府不應只著重新拍賣3G頻譜,以增加電訊營運者;我認為迫使現有營運商加碼投資,擴建網絡容量,改善傳輸速度才是長遠之策。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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