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2013
搞電視台,不純為賺錢
看到2009年11月8日上載的港台節目《鏗鏘集》,內容講述香港免費電視節目的檢討。諷刺地,雖然畫面右上方放上無線電視的台徽,但大部分內容卻針對翡翠台的節目作出批評。
節目內訪問了前立法會議員,也是資深電視人周梁淑怡。她說,電視台不能只當作純商業機構一樣經營,純粹以節目收視點作唯一指標的話,將會扼殺創意。節目中大部分受訪者均認為,現今的電視節目低智慧,而且質素正不斷下降,原來這個說法由2009年已經開始,至現在已經談論了差不多四年。這亦說明了觀眾正不斷離棄某電視台,但正確來說,是該電視台離棄了某階層的觀眾。
前天在一個研討會上,仍被台下觀眾問到,香港電視的經營能否賺錢?我的答案始終如一,作為商業機構,為股東、為員工賺取利潤,提供穩定工作環境固然重要;但企業家亦分為三類:一、只為賺錢及個人利益著想;二、不單要賺錢,亦要改變世界;三、以改變世界為首要,賺錢為次要。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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