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2/2014
不要依賴舊客戶
昨天談到,廣告人如果想自立門戶,最好要備有一年的營運資金,但最少也要有九個月的資金。
除非有信心一開業便有客戶,不然開業初期是需要花不少時間去搵客。就算簽了新客戶,也未必立刻有工作做;即使有工作做,也未必立刻有錢收,第一筆收入可能要好幾個月之後才會收到。
在這段時間裏,經營者仍然要出糧和交租,資金壓力是相當沉重的。
我的經驗是,即使半年內帳目上有盈餘,真正有現金流盈餘,可能是九個月,甚至是一年後的事。
如果現金流不足,而要中途注資的話,無可避免會打擊了士氣。即使不需要再注資,但是受到現金流的限制,可能也會影響營運者的一些決定,例如不敢貿貿然增加人手,以致將部分生意拒諸門外,可能會因而錯過了一些機會。
除非離職前已經和舊客戶打過招呼,不然要一開業便有客是很困難的。
找舊客戶也要面對另外一個問題,很多廣告公司的高層都和公司簽了生死狀,離開時不可以帶舊客走。雖然很難告得入,但大公司財雄勢大,而新創公司應該專注於業務發展,一旦要面對法律訴訟的話,會消耗很多能量,所以,廣告人創業最好不要依賴舊客戶。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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