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2018
家庭事業難兩者兼得?
早前,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政府正考慮將法定產假由10周延長至14周,與國際勞工組織在2000年修訂的《保障生育公約》建議看齊,並探討由政府支付額外的產假部分的薪酬開支,預計有關研究將於今年年底完成。
筆者認為女性的生育抉擇不應該對其職業發展構成影響。(iStock圖片)
議員無法享有法定產假或侍產假
政府願意繼續推動落實更多家庭友善僱傭政策,以提升對在職婦女的保障固然值得鼓勵,但事實上,現時有不少職業女性可能都不符合《僱傭條例》的規定,包括一些打散工、兼職或自僱人士。
就以議員為例,議員在香港不受《僱傭條例》保障享有法定產假或侍產假,議員的酬金及津貼制度亦不包括分娩假期。雖然議員的工作時間較為彈性,只要有合理解釋便可選擇不出席部分會議,但無論是因病或生育後無法親身出席會議,都只會被記錄作缺勤。
環顧其他國家及地區,一般而言,各國的代議士基本上不會有正式的產假或育嬰假規定和安排,然而,不少地區都正研究推行新政策,使父母能夠兼顧家庭義務和工作責任並參與公共事務,推動家庭友善的工作文化。
議會宜增多元化和彈性托兒服務及設施
英國下議院在今年2月一致通過改革現有議員放取育嬰假的安排,讓初為人父母的議員能夠授權其他議員代為投票,確保未能親身出席會議的議員仍可就重要議題和議案反映他們的意見。下議院將會在今個月繼續就設立相關授權投票制度進行辯論,預計能取得跨黨派的支持,英國內閣反映亦正面。
有鑑於愈來愈多年輕人當選成為議員並組織家庭,加拿大國會亦有意見指政府應全面檢視並革新現時就有關議員產假及育嬰假方面的安排,以配合社會進步和不斷變化的人口結構。故此,加拿大政府在其2018年聯邦預算案中提出將研究制定一套配合議員議會工作的產假及育嬰假制度,保障及改善職業女性的權益。眾議院議員提議政府可考慮善用資訊科技,利用語音及視像會議讓放取產假的議員都能繼續處理議會工作,包括與政府官員及不同團體會面等。同時,增加多元化和彈性托兒服務及設施,為生產後的職業女性提供更全面的支援及協助。
而在新加坡,只要父母在孩子出世前連續工作了至少3個月,無論是從事受薪工作或是屬於自僱人士,並在放取育嬰期間失去收入,都可享有由政府資助部分薪酬開支的帶薪產假或陪產假,在不加重僱主的負擔的同時,在保障和改善在職父母及自僱勞工的社會權益方面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聲紋、指紋認證和區塊鏈防篡改技術作遙距投票
我認為香港政府有必要盡早確立議員在放取育嬰假方面的相關政策及工作安排,研究推行適切措施協助議員能在產假期間繼續處理議會工作,例如允許因身體狀況而無法親身出席會議的議員,授權其他議員代為投票,或探討利用聲紋、指紋認證和區塊鏈防篡改技術進行遠程投票。
除此之外,社會一直有不少聲音,表示本港的母乳哺育及育嬰配套設施嚴重落後,根據政府於2008年推出的《育嬰間設置指引》(下稱《指引》),育嬰室的面積最少要有7.5平方米,並應盡量遠離洗手間,然而坊間不少公私營場所內的育嬰間設計均未能符合指引。政府除了應檢討《指引》的實際落實情況和執行成效外,也要適時調整對育嬰間的要求,進一步優化育嬰設施。香港的托兒服務也十分不足和欠缺彈性,政府應增撥資源,設立更多以工作地點為中心的托管中心,例如台灣政府便給予企業最高300萬台幣的資助供其在公司內設立托兒相關設施,而美國也有一些知名企業,如Google、Nike和強生等,提供免費或資助形式的辦公室托兒服務。香港政府可參考他們的做法,在臨近企業和機構的地點設置托兒設施,提供更多元化的幼兒照顧服務,加強支援工時較長或不穩定的在職家長,讓員工能兼顧家庭及事業。
女性的生育抉擇不應該對其職業發展構成影響,我希望議會能發揮帶頭作用,推動更多家庭友善措施,展示予社會我們毋須在工作和孩子之間作出取捨,而是能夠兩者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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