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2011
空間的權力鬥爭:丁屋.僭建
近來城中熱話,由丁屋僭建開始,延至揭發香港僭建的普遍現象。普羅市民僭建,執法人員僭建,公職人員僭建,富豪大屋內僭建,看來僭建已是香港一普遍的社會現象。
在我作為建築師的職業生涯中,經常遇上兩類客人,一類認為僭建是理所當然,因為周圍所有人都這麼做,我為何不可?而且僭建得最多最大的都不是小市民,可能是官人的大屋、高牆之下,你能看到的又有多少?早前有建了地窖的獨立屋,然後在入夥後把它打通,又變成一個增加的空間,香港人精明,有頭腦,想到這辦法的人真了不起!
另一類我遇上的客人,他們買了新物業後,便依照法例,清除所有的僭建物,而且他們要求所有工作要合法依法。依法而行,他們還要付上額外的顧問費用,但這些客人是少有的。
最近,和一對新客戶認識後,真的對他們讚歎不已。他們是一對夫妻,沒有兒女,生活簡約,但快樂自在,買了新的房子,為了要依法合法,他們願意多花金錢和時間找建築師正式的入則,不作擅自的改建。當然,從法理的角度來說,不作僭建是應該的,因為僭建是違法的。
丁屋在法律上已是很清楚的列明所容許的建築面積為700平方呎,以3層為準,屋頂層只容許有通往天台的樓梯。任何加建作為室內用途的亦是違反了這原本的精神。這個沿用下來的法律是特別容許新界丁屋不入則便可建造,使丁屋與一般的建築有了不同的準則。因此在香港,建築師可以設計一幢獨立屋的機會是不多的。
可是,在情理上來看,僭建這現象反映了社會的需要和心態。需要是因為香港的住屋空間實在是太細小了,以前舊樓的僭建鐵籠,在屋宇署的清洗後,漸漸的已在香港絕跡了。多年前一些從荷蘭來參訪的建築師,他們不要看香港的高樓豪宅,特定要看的反而是這些香港的鐵籠建築。香港的鐵籠建築反而成了他們的創作靈感。
《the 逼 city》封面
人為了要更多空間,便向外伸延,僭建應運而生。僭建亦是人心理的反映,香港人也實在是可憐,一旦人買了樓,便終生的為它而工作,為它而活。最近的樓價更是如此,買了樓之後要工作多兩世或三世才可以供完。當然,買的時候,只會看見物業不斷升值而為自己帶來的財富。
地產霸權其實也是我們一手建立的,當我們都以地產的財富作歸依時,我們也是在支持這霸權的成長。最可怕的是,我們不滿的只是自己不是霸權。
僭建也可激發設計,使建築有了新的變化。
從設計的角度,我是欣賞僭建的,除去安全的問題,僭建令一模一樣的樓宇變得有特色,它們百花齊放,令苦悶的無變化的一摸一樣的建築有了不同的變化。在強勢的地產力量主導下,香港建築顯現得軟弱無力。反之,僭建加建的力,強大無比。若將這個為個人空間增值優化的意願,轉化成優化我們整體的公共空間、建築面貌,這個力可真的不得了!
「我要」…不只是僭建,不只是霸權,而是優化我們的生活,不只是擁有一個物業,一個豪宅,而是幸福的生活,建築與空間只是一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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