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2020
反修例運動一周年的教訓
今年6月9日,是反修例運動一周年。在去年6月9日,「民陣」舉辦遊行,旨在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結束後公布參與人數達103萬,警方則稱在最高峰時有24萬人。儘管反對者聲勢浩大,但特區政府仍一意孤行,於6月12日恢復《逃犯條例》二讀,引發更大的警民衝突。在今年6月9日,特首林鄭月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被記者問到有否感到後悔,她表示特區政府及每個人都要汲取教訓。
香港今日弄成這個樣子,政治、經濟和民生都舉步維艱,每個市民所要汲取的教訓也許不同。例如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便作出自我檢討,表示自己或許早於去年6月9日前,便應提醒特首撤回修例。她的認錯,顯然說出她去年對條例修訂欠缺警覺性。
一切事件的起點,要回到去年2月,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讓港府提出要修改逃犯條例。陳殺人後早已飛回香港,無奈台灣跟香港沒有司法引渡協議。而逃犯條例修訂的內容,是把能否移交逃犯的權力,從立法會變成特首,以後只要特首跟法院同意就能把逃犯送返內地、澳門及台灣受審。
港人反修例,在於港人一般認為內地司法制度不獨立,常受政治影響而未能公平公正。若逃犯條例修訂通過,意味內地可借用香港司法系統,把港人送回內地受審。而對商人而言,內地官場和商界有各種潛規則,在內地做生意往往會觸及一些法律的灰色地帶。如果逃犯條例修訂通過,商人難免擔憂會否出事。
本來一切從長計議,不會引致今天香港的不幸。特別是逃犯條例修訂既然引發大量社會爭議,理應給予市民充分時間去理解、討論和反映意見。但特區政府對修例竟然急如星火,只設20日公眾諮詢,儘管大律師公會、律師會,以至一些平時立場相對保守的宗教團體和教育團體都群起反對,特首仍然剛愎自用。所以不僅是葉劉淑儀自責沒有「提醒特首撤回修例」,其他行政會議成員以及所有政府高官,都難辭其咎,需要反省。
一切源頭,從陳同佳而起。因為陳同佳,而出現修改逃犯條例,而引發百萬人上街抗議,進而衍生出警民暴力衝突,產生蒙面法以及如今的國安法,這一連串的效應,也被人戲稱為「陳同佳蝴蝶效應」。
蝴蝶效應(The Butterfly Effect),是由美國氣象學家洛倫茲(Edward Lorenz)於1963年提出,指的是一個微小的誤差,隨著不斷推移會造成巨大的後果。因此勿以為陳同佳案是小事,他的影響力如今方興未艾,因為香港的騷亂何時方休,仍是未知數。其實不只陳同佳是蝴蝶,美國非裔美國男子弗洛伊德最近在美國遭白人警察跪壓頸部致死,引發全美國數十個城市暴亂,不知如何收拾。而這弗洛伊德,何嘗不是蝴蝶,產生蝴蝶效應?
這世間處處充斥蝴蝶效應。所以今日反修例運動一周年對每個人的教訓,也許便是三國時劉備對獨生子阿斗的名言:「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對特首、高官、警察、年輕人、老百姓都一樣,一件小小的善事,或是一件小小的惡事,也要謹小慎微,都有因果法則,而且會是蝴蝶效應,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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