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5/2020
港版國安法的天使與魔鬼
全國人大將於5月28日表決「港版國安法」,該法將針對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外部勢力干預等行為,在香港訂立法律機制。事態引發香港與西方輿論關注,且上升到中美角力層面。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於5月22日針對香港國安法草案提出簡介,表示由於反中亂港和外部敵對勢力影響,《基本法23條》立法自2003年受挫以來,被有心人士刻意污名和妖魔化,有需要採取有力措施,依法制止和懲治。王晨更提及「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過程遇到新挑戰,國家安全危險日漸突出,而香港國安法包括中央國家安全機關依需要在香港設立、香港特首應定期向中央提交報告等規定。
全國人大於5月27日審議和通過常委會建立「港區國安法」和健全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修改稿,決定草案原本提到「禁止危害國安的行為」的相關內容,最新版本則改為「禁止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增加「活動」的概念。
港版國安法的出爐,是因應《基本法23條》未能立法而來,其理至明。若將兩者比較,《基本法23條》涉及煽動叛亂、洩漏國家機密等罪行,港版國安法則無列明。但港版國安法包括「恐怖活動」,是《基本法23條》所無。似乎《基本法23條》所涵蓋的範圍,比港版國安法還大,港人如對《基本法23條》有所恐懼,如今的恐懼或應減少。
中央設計港版國安法的立意,相信是為了香港的繁榮穩定,它源於特區政府無能,無法通過《基本法23條》,讓本應屬於特區政府的責任交給中央。而港版國安法若能為香港止暴制亂,令社會恢復穩定,自會令經濟欣欣向榮,發揮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展現它的「天使」面孔。但制訂過程中,如何構築相應的配套組織,怎樣處理執法和審判等實際事務,能否考量香港和中國不同的司法體制,以及如何與「普通法」相適應,讓香港法院能夠處理,這都關乎「一國兩制」如何從中體現的關鍵。
現代主義建築大師之一的德國建築師凡德羅(Ludwig Mies van der Rohe),經常反覆強調的,正是「魔鬼在細節」(Devils in the details),認為不管建築設計方案如何宏偉,如果對細節的把握不到位,也會功虧一簣。所以他設計的每個劇院,都會精確測算每個座位與音響和舞臺之間的距離,以及因為距離差異而導致不同的聽覺和視覺感受,要根據每個座位的位置測定其合適的擺放方向、大小、傾斜度以至螺絲釘位置等。
另一個例子是著名華裔建築師貝聿銘設計的北京香山賓館,設計時賓館裡外每條水流都有精確規劃,每塊石頭都有詳細安排,甚至鮮花的擺放位置都有明確說明,匠心獨具。可惜施工時工人對這些「細節」毫不在乎,隨隨便便,結果建成後貝聿銘也不屑一顧。
這次港版國安法將於人大會議5月28日落幕投票表決,之後便會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立法,正常情況下,預計最快將於8月通過並在當日宣布實行。可見未來兩個多月是港版國安法的細節安排,一方面細節能造就「天使」,使香港回復「東方之珠」的光采﹔而另一方面,更要警惕細節中的「魔鬼」,以免加劇危害香港的安定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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