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2/2011
培養孩子理財之道
幾年前曾經讀到美國的一項調查研究報告,指出接受訪問的大部分幼兒,均認為金錢是從牆上的提款機走出來的,或是膠卡﹙提款卡或信用卡﹚可作金錢使用,也有部分幼兒認為,父母只須打開錢包就能有錢。他們都覺得金錢是取之不盡、用之不完的。
這個錯誤的觀念,在現今香港社會,更因父母的溺愛,而在孩子腦海裏強化。很多孩子對喜愛的物件,毫不計較金錢,總要父母買給他們,否則他們便發脾氣,鬧情緒。他們完全不知賺錢不易。要改變孩子對金錢的錯誤觀念,父母必須及早對子女作出適當的理財培育。
理財之道必先要對金錢有確實的認識。讓孩子接觸金錢、認識貨幣的種類。使孩子明白「電子貨幣」如信用卡、八達通儲值卡,也不是永遠用不盡的。要讓孩子真正明白八達通卡的價值,最有效的方法是讓孩子親自付款購買或增值。
培養子女理財的第二課,是要讓孩子明白金錢的來源。因為先要「有財」,才有「可理」之道。而要「有財」則必先要有「收入」。
在新春期間,孩子收到長輩給予的利是,很容易便把利是錢作為「收入」來源。父母應把握機會對子女解釋「收入」的真正意義。
簡單的說,「收入」(income/earning)是個人付出勞動力換取的報酬。
在經濟學上,個人的「收入」是由生產元素(勞動力)所產生。利用生產元素製成產品,或使製成品增值,其所增加的價值便是「收入」。
以麵包為例:要生產麵包,首先由農夫種植小麥。小麥從種子到收成是農夫辛勤的成果,農夫得到相等於小麥價錢的報酬,這便是農夫的「收入」。磨粉工人把小麥磨成麵粉,麵粉的售價比小麥為高,這個價錢的差別是磨粉工人的「收入」。麵包師傅把麵粉製成麵包,他的「收入」是麵包批發價減去麵粉成本。最後消費者付出金錢購買麵包,其價格若高於批發價,這便是零售商的「收入」。在整個過程的每一個階段,都有勞動力的付出,使產品增值。而每次的增值便成為勞動者的報酬,這是他們應得的「收入」。
長輩為對後輩表達愛意而給予利是錢,是愛的表現,善意的分享,不應視作為「收入」。
孩子自小應該明白,要獲得生活上的享受,必須要有足夠的能力賺取金錢,以作支付。而香港社會上的「綜援制度」,是對不能工作者的援助。藉此父母可教導孩子,領綜援者不事生產,只依靠別人的善意愛心而生存,沒有自立能力。讓孩子明白工作的意義,從小要自我充實,提升自立能力,提升生產資源的儲備,才可以賺取豐厚的報酬。
作者:陳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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