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9/2016
追責之責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今天仍本著與大小股東共同開創、一起成長、共富貴的上市公司,已如鳳毛麟角。針對印股票的濫發、種種亂象及傷害小股東利益的行為,小加總裁在其網誌中也有一番解讀。
在其眼中,這些再融資制度都是市場的中性工具,初衷是為幫助好公司更低成本、更高效地融資與發展。初衷表面是最王道的出發點,最終又是「殘留的軀殼」。
再融資制度可為有經營困難的公司解困,利用上市地位集資平台,透過股權或債權融資,勝過動輒等待銀行發落。本應退市的劣質公司,夾硬拯救仍失敗的,難免會給參與融資的股東帶來損失,惟更多時候,一些壞人會利用同類融資手段直接侵害小股東利益,此舉被小加形容為有如「廚房裏的菜刀」,好人用它是為了用來切菜切肉,但也難免有一些壞人會拿它來殺人或搶劫。要探討的是,是否因為有幾個壞人拿菜刀殺了人,我們就要把所有的菜刀都收起來,肯定會給大家做飯帶來極大的不便。如何在不影響大眾生活的前提下有效降低有人拿菜刀行兇的威脅,已經成為香港監管者不斷努力尋求的平衡,而最重要的監管責任應落在事後強而有力的追責以阻嚇其他潛在壞人。如是觀,追責之責,更是責無旁貸。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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