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2023
「維持一段長久關係的關鍵,是各取所需」說穿了,許多婚姻都是靠責任和感情去支撐
離婚一年多的單親媽媽M,最近從交友軟體認識了一位伴侶。對方是典型宅男,在電訊公司負責技術支援工作,下班後趕回家打電動,沒太多戀愛經驗,僅此兩次的戀情都捱不過一年。
M覺得還不錯,起碼身家清白,不賭不嫖,相比自己那個生性浪漫、口甜舌滑但到處留情的前夫,起碼算是容易駕馭一點。
我問M喜歡他甚麼?「我對他還談不上喜歡吧!也許就是好在我不夠喜歡他,不必為他浪費心神。愛一個人太累了,待人太好,對方不會珍惜,我付出時間青春,交出了真心,最後只剩下一個女兒和少得可憐的贍養費。現在可好!寂寞時找找他,不需要他時叫他去打PS5別來煩我。最重要的是,我女兒不抗拒他,我心底裏不會把他看成是男友或丈夫,我只會當他是我女兒的準繼父,我想還女兒一個完整家庭……」M說。
大概就如老一輩所說的「一頭家總需要有個男人」,除了掙錢養家之外,打蟑螂、換燈泡、搬重物、水電工、電腦應用、家具裝嵌這些東西也總得找個人幫忙。
悲涼嗎?這位新對象的角色表面上是丈夫和爸爸,而實質卻是工具人,有妻有女,但與愛情無關。「就算我是利用他,但我也有給予他家的感覺,否則像他這種不懂戀愛的人,怎麼可能那麼快便能夠找到伴侶成家立室,我們都算是雙嬴。」M說得理直氣壯。
不如坦白點說,這就是俗語所云的找人「埋單」吧!
因為不再相信愛情,所以M也剝奪了男人被愛的權利,扼殺他找到真愛的可能性。我不知道相處下來,M會否漸漸喜歡上這個男人,抑或最終也未能在沒有愛情基礎的模式下相處。而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男人當然以為自己得到了M的心,但要是拆穿了,男人又是否甘於被利用,抑或只要能夠跟自己喜歡的人一起生活便足夠?
每一段關係能夠得以維繫,關鍵是「各取所需」。
簡單如貪圖一個人的外貌、體態、家財、能力等等,M此刻最缺乏的是安全感,就算稱不上愛,但只要這個家庭組合相處得來,新建立的親情大概也可以填補部份愛情缺失吧!事實上,許多夫婦關係都早已沒了愛情成份,一切就只靠責任和感情去支撐,M就是直接省談戀愛那一關,將三人綑綁成一個家,如果他們都滿足於此,我們又憑何批判誰被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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