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7/2015
不文明的中國商標法
Ivan Lau
Ivan Lau
劉君孟(Ivan Lau),本地資深傳媒人兼形象造型師。被喻為本地新派人氣時裝專欄作家,文筆一針見血,愛以時裝業界之二三事來諷刺時弊。文章散見Yahoo、Roadshow、《Cosmopolitan》、《經濟日報》、《嘉人Marie Claire》和《ELLE》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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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冒牌商品和黑心製品一樣聞名世界,令人聞風喪膽。但一向標榜正人君子的中國,只會打貪,從不會打假,因為冒牌商品為國家及人民創造財富,是一門正當生意。他們根本不知道知識產權是何物,所以阿里巴巴老闆馬雲竟然理直氣壯說淘寶沒有冒牌商品,而國內的所謂商標法,亦一直在包庇國內商人的侵權行為。
今年4月,美國著名運動品牌New Balance,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侵犯國內商人所持有的「新百倫」(英文譯名New Barlun)中國商標權,要向這名周姓商人賠償9800萬元人民幣。事件引起本地及外媒輿論嘩然,因為一個冒牌商品,竟然可以顛覆了知識產權法,將原裝正版品牌誣衊為侵權者。而這名商人更大膽到替這個冒牌在內地開設專門店,同時在淘寶網開商店。什麼叫賊喊捉賊,在他們身上完全展露無遺。
其實中國的商標法一直為人詬病,2013年12月,中國商標局就裁定英國著名品牌Burberry的經典格仔圖案商標注冊正式被撤銷,國內商標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以連續3年停止使用為由,宣佈Burberry在國內使用該圖案權利無效,並且撤銷其商標注冊權。而最荒謬是,國內一間名叫Polo Santa Roberta的皮具生產公司,竟然反向Burberry索償5億人民幣。其實這家無良公司,早於97年已經盜用Burberry的格仔圖案,現在還誣告Burberry因侵權引致損失,據知原來是這家無良公司向商標局舉報,其行為令人髮指。
同年7月,香港成衣品牌G2000在內地擾攘多年的侵權案,最終被浙江省高等法院進一步裁定G2000侵犯內地商人趙華所註冊的「2000」商標罪名成立,判罰款1200多萬元。2012年,全球市值最大的蘋果和深圳唯冠科技的侵權官司,同樣震驚社會。話說深圳唯冠是台灣唯冠集團在內地的分公司,台灣唯冠之前將2000年註冊的iPad商標權出售給蘋果,但深圳唯冠聲稱這不包括大陸商標權,於是控告蘋果侵權,並在內地申請查封蘋果iPad及禁止進口。這糾紛,令全球科技巨擘蘋果也要向唯冠支付4億多港元以作和解,蘋果亦曾經以2800萬港元向內地科技公司購回原屬於自己的iPhone商標。
時裝巨頭Louis Vuitton亦有相同遭遇,02年他們和武漢小商人王軍的官司,轟動全球。這名商人在內地註冊了「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標,並取得LV手提袋外觀專利權,因而伺機向LV索價1.2億元人民幣以購回商標,其後更苛索LV在武漢地區的獨家經營代理權,否則聲言會生產中國版的LV手袋以令其品牌聲譽受損,其行為如同勒索。而經歷數年的訴訟,內地法院裁定LV法律依據不足,最終判這名商人勝訴。以上個案,在文明世界社會,只可以用「無法無天」來形容。不過在大陸,根本無法理可言,他們亦不在乎這些什麼道德,總之有錢便是娘。不過羊毛出身羊身上,因果循環,足智多謀的國際品牌,自有辦法從中國人的錢包取回所失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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