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4/2023
唔好娶/嫁「鬼」!?
許冠傑一連七場《此時此處演唱會》,勝利完成,個個最回味的, 當然是萬人大合唱,尤其50歲以上一群,都唔知幾爽,好多年沒有這種興奮感覺了。
但我呢,最有共鳴的,並非在大唱特唱,而是許冠文的棟篤笑。
Michael輕描淡寫搞笑內容,其實,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赴美國留學的,包括小弟在內,皆有親身經歷!
演唱會中,許冠文爆料,原來五十年前許老太堅決反對阿Sam「娶鬼妹」。
以後大家唱《鐵塔凌雲》,必有更深的體會。
乜呢?正是老父在出發前,非常嚴肅叮囑:「你讀乜都好,冇問題,但唔准娶鬼婆!」
幾十年前,異族通婚,尤其膚色不同,是天大禁忌。
阿Sam並非到美國讀書,只不過,被一位美國女孩子Rebecca Flemming迷上。迷到佢不顧父母反對,隻身赴美要求成婚。
許冠傑當年情迷Rebecca Flemming ,絕對有因!
許老太聽見阿仔要娶鬼妹,激到紥紥跳,指示許冠文立即赴美押送佢回港。藉口當然冇提及歧視,而是:「阿Sam得22歲,事業無成,就咁結婚,一定餓死老婆瘟臭屋!」
講真,事實係無論我的老父,許老太,與及千千萬萬有子女放洋的,當時諗法,全部唔贊成(甚至唔准!)仔女異族通婚。講得出口的,是——唔准娶/嫁鬼。但內心深處,更「恐懼」的,是仔女娶/嫁咗一個「有膚色的鬼」!
佢哋諗法,我明白,但不等於認同,自己亦當然唔會做。
事實,年青人談戀愛成家立室,乃佢哋每個人的自由及權利。我上一代父母,根本冇呢種自由,所以亦會投射在仔女身上。
當年認識的同學,個別父母更狠,聲言一旦娶/嫁鬼,立即斷糧斷水,甚至斷絕關係,誓不承認外族人為女婿或新抱!
結果點?立時不少家庭因此而破裂,父母子女或不相往還,或脫離關係。
究竟,為何需要如此?
幸而,到了我呢輩,大部分都受過現代教育,明白事理,知道乜叫己所不欲勿施諸於子女,故下代與外國人通婚屬等閒,不單不會用見怪不怪形容,更懂得這是每個人的權利,必須尊重!
其實,只要有真愛,甚麼種族皆可融在一起,有個Happy Ending。
回說阿Sam,當時剛大學畢業,紅透半邊天,在港有萬千瘋狂女歌迷痴戀(勁過今天的Mirror!),但全部都冇興趣,只深深愛上一個夏威夷妹。這就是緣份,父母點可以阻攔?
許氏兄弟,一門四傑。
相信,阿Sam夾硬結婚後,佢哋大家庭仍有一段矛盾日子。幸而,許冠傑不單冇餓死老婆瘟臭屋,兼且,結婚50年,與太太仍恩愛如昔。
結婚五十年仍恩愛如昔,許老太在天堂,應該開竅了吧。
相信,許老太在天之靈,都應該已經開竅,承認自己當日迫許冠文赴美「破壞好事」押許冠傑返港,想法確是荒謬又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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