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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2022

NFT熱潮藏隱憂!加密藝術品假冒、抄襲、濫發頻生!市場監管不力,作品擁有權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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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展策

    少年時,曾研習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可惜學無所成,僥倖畢業。成年後,誤打誤撞進入傳媒圈子,先後在印刷、電子、網絡媒體打滾,略有小成。中年後,修畢資訊科技碩士,眼界漸擴,決意投身初創企業,窺探不同科技領域。近年,積極鑽研數據分析與數碼策略,又涉足 Location Intelligence 開發項目;有時還會抽空執教鞭,既可向他人分享所學,亦可鞭策自己保持終身學習。

    智城物語

 

  在元宇宙熱潮之下,愈來愈多大企業、藝術家投入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質化代幣)領域,爭相製作、發行加密藝術品,市場交投非常活躍,成交價更屢創新高。不過,在NFT藝術品狂熱背後,市場卻亂象頻生,偽冒抄襲作品、未經官方授權的假貨不斷湧現。對藝術家來說,NFT既為他們創造新的獲利途徑,也帶來新的侵權問題。對投資者來說,即使購入正版NFT作品,但買到的是否藝術品的真正所有權呢?

 

Cent決定暫停NFT交易

 

  2022年2月6日,NFT交易平台Cent宣布,由於發現有大量用戶製作和發售沒有內容版權的NFT作品,所以決定暫停大部分NFT交易。Cent執行長Cameron Hejazi表示,他們已積極封鎖這些販售侵權作品的帳戶,但就像打地鼠一樣,每次屏蔽一個侵權帳戶後,就會有另一個出現,可說是屢禁不絕。

 

憑著出售Twitter創辦人傑克·多西(Jack Dorsey)首條推文NFT而打響名堂的Cent,因NFT侵權氾濫,現已暫停NFT交易。(圖片來源:Cent官網)

 

  NFT大熱作品「無聊猿」(Bored Ape Yacht Club,BAYC),2021年12月在全球最大NFT交易平台OpenSea上就出現了兩個非常離譜的仿冒品:「PHAYCs」與「PAYC」(Phunky Ape Yacht Club),只是將無聊猿面向右邊的圖像作鏡像翻轉,變成面向左邊,就當作是新作品標價發售。

 

無聊猿NFT由Yuga Labs推出,透過演算法編程混合並匹配猿猴,創造出10,000個不同造型的猿猴圖像,作品持有人包括美國著名主持Jimmy Fallon、富商Mark Cuban等。受惠於名人效應,無聊猿在NFT市場上備受追捧。(圖片來源:OpenSea官網)

 

近期NFT市場上湧現不少無聊猿仿冒品,包括「PHAYCs」(圖片上方)與「PAYC」(圖片下方)。(圖片來源:OpenSea官網)

 

  OpenSea發現後已將它們下架,但卻為時已晚——兩者在下架前經已售罄,PAYC 交易金額為 60枚以太幣(價值約119萬港元),PHAYCs更高達500枚以太幣(約991萬港元)。OpenSea在2022年1月發表的報告指,平台上逾8成NFT都是假冒、抄襲、濫發的作品。

 

目前OpenSea在NFT交易市場擁有97%市佔率,但官方承認平台上發行的NFT逾8成是假冒、抄襲、濫發的作品。(圖片來源:OpenSea官網)

 

交易平台內容審查極寬鬆

 

  NFT的設計原意是,利用區塊鏈的加密技術,為圖像或影片檔案加上識別代碼,成為獨一無二的數碼資產。用戶將數碼作品製成NFT的過程稱為「鑄造」(Minting),其手續費則稱為「礦工費」(Gas Fee)。因為數碼資產的持有權資訊儲存在區塊鏈的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上,具有不可竄改的特性,可讓買家透過NFT判斷作品的真偽,所以愈來愈多人將其應用於數碼藝術品、虛擬商品的交易領域。

 

  然而,實際運作起來,NFT領域反而接連爆出侵權爭端,到底問題何在呢?以OpenSea為例,為吸引更多人在平台上發行NFT,不但盡量簡化「鑄造」步驟,更免收「礦工費」:用戶上傳作品後,只要輸入作品名字、描述、屬性與定價,即可免費上架,整套流程只需幾分鐘便可以完成。

 

  不過,如此便捷的作品上傳流程,意味著作品內容和版權審查幾乎是零,OpenSea往往是收到檢舉後再做審查,發現有侵權問題才將作品下架。在NFT出售前,用戶無需不支付任何費用,這使得詐騙者可以盡可能鑄造多些侵權作品,以漁翁撒網方式,等待有不熟行情的「傻瓜」上釣。

 

  目前OpenSea收入主要源自向每宗NFT買賣徵收2.5%交易佣金。根據區塊鏈分析機構Dune Analytics的數據,OpenSea在2021年10月的交易總額大概為26億美元(約203億港元),估計平台收入約為 6 ,500 萬美元(約5.07億港元)。

 

為藝術家帶來新獲利途徑

 

  假如侵權NFT在下架前完成交易,即已被平台徵收佣金;換言之,OpenSea的收入包含了因平台審查不力而被騙的受害人金錢。對於是否應該將侵權作品產生的收益退還給受害人,一直是 OpenSea未有正面回應的問題。一旦OpenSea改為作品上傳時即作出審查,勢必令NFT發行數量大幅減少,對平台收入帶來有極大影響。

 

  為緩解侵權氾濫的問題,OpenSea決定推出新措施,限定首50個NFT才可免除鑄造手續費,但後來因遭到用戶強烈反對,最終被迫撤回限制,只表示會繼續研究其他不同的解決方案。至於Cent,則表明會暫時引入中心化的管控機制,希望在研究出去中心化解決方案前,能夠保護創作人的權益。

 

  另一NFT交易平台Rarible則索性要求,用戶在上傳作品的同時,要向平台提供數碼作品的源文件、以及作品創作過程的相關資料,以獲取平台頒發的認證標簽,讓買家從一開始就對作品版權有基本認知。這或許是更為理想的做法。

 

Rarible將NFT作分類為藝術、攝影、音樂、域名、DeFi、遊戲和Metaverses,在這上架的NFT也可以在OpenSea平台中看到,讓Rarible賣家可以接觸到更多潛在買家。(圖片來源:Rarible官網)

 

  本傑明·卡多佐法學院(Benjamin N. Cardozo School of Law)區塊鏈專家 Aaron Wright指出,NFT為藝術家提供一種全新的營收模式,讓他們可以向粉絲販售具稀缺性的數碼作品,直接獲利。盡管NFT版權問題的確令人感到頭痛,但創作人透過發行NFT獲得的報酬卻是非常可觀,故此不少藝術工作者對加密藝術的前景仍是抱持樂觀態度。

 

區塊鏈研究機構Chainalysis評估,2021年有409億美元(約3,190億港元)資金投入到以太坊區塊鏈上,用於建立NFT的智能合約,可見NFT市場規模已直逼傳統藝術品市場(501億美元,約3,908億港元)。(圖片來源:Pixabay網站)

 

你買到的不是作品所有權

 

  如果閣下有意購買NFT藝術品作收藏或投資用途,便要先弄清楚一點:縱然閣下有幸購入NFT正版貨,但所買到的並非是作品的真正「所有權」。理論上,大家買到的NFT作品都會帶有獨一無二的識別代碼,你可以視之為產品序列編號或原創者簽名。這個識別碼刻錄於智能合約上,成為防篡改的交易記錄,以便向外界展示這個作品的持有者是誰。

 

  要注意的是,購買NFT其實只是獲得作品的許可權,這個許可讓你在展示、轉移或買賣相關作品時,幾乎不會有法律問題,惟仍會受到一定的限制。以NBA Top Shot發行的NFT作品「Moments」為例,收藏者既不能編修作品內容,又不能使用NBA認為令人討厭或反感的方式來展示作品。如果收藏者購買實體版NBA球星卡,卻反而可以隨意修改卡片內容,譬如為卡上的球員畫上鬍鬚或眼鏡。

 

NBA Top Shot發行的NFT作品「Moments」,記錄NBA球星場上的精彩時刻,2020年10月推出後,不到半年時間買家已突破100萬人,銷售額總計逾7億美元(約54.6億港元)。(圖片來源:NBA Top Shot官網)

 

  事實上,NFT只是一場信任遊戲而已。收藏者買到NFT作品後,以智能合約作憑證,可以四處向人炫耀說:「我買到某某著名藝術家的NFT,是作品的唯一持有者!」可是,當藝術家把同一幅數碼藝術品重複發行NFT,這名收藏者擁有作品的「唯一性」便會降格為「唯二性」了!如買入實體名畫的話,收藏者就可以真正取得作品的唯一所有權,因為畫家不可能完全重畫出一模一樣的實體畫作。

 

  由是觀之,購買NFT所取得的權利,極其量只是數碼藝術品的冠名權——收藏者可以在NFT作品旁邊標示其名字,從而向外界證明其作品持有者的身份。情況有如我們逛藝術館時,可以看到實體名畫旁不僅會顯示畫家的名諱,有時也會標示收藏家的名字。

 

NFT市場缺乏監管機制

 

  既然NFT收藏者沒有買到作品的所有權,更遑論是作品的著作權。假設一名讀者買入一本實體書,他就擁有了書本的所有權,可以閱讀,也可以在書上隨意寫上閱讀心得。至於書本的內容,則是屬於作者,讀者不能將整本書複印後,再分送或販賣給他人。

 

  以日本著名藝術家村上隆發行的「Murakami.Flowers」系列NFT作品為例,在OpenSea發售期間所發布的公開使用條款上列明:「The Purchaser shall obtain the ownership of the Murakami NFT Works, but any copyright, trademark right or any oth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of the Murakami NFT Works shall not be transferred to the Purchaser and shall remain owned by KK.」

 

村上隆於2021年3月底推出過其個人NFT「Murakami.Flowers」,惟不足11日,卻決定退出不賣,原因是他覺得自己仍未真正理解NFT。來到2022年,他宣布將會重啟「Murakami.Flowers」計劃。(圖片來源:OpenSea官網)

 

  簡而言之,條款的意思是NFT購買者不會擁有該作品的著作權,相關著作權、商標權及知識產權仍屬於村上隆旗下的Kaikai Kiki公司。因此,大家千萬不要以為買到NFT作品後,要怎麼使用都是自己說了算;假如隨意使用NFT作品的話,有可能導致侵犯知識產權的疑慮。

 

  NFT的誕生,為藝術家帶來販售作品的新方式,同時也衍生了新的侵權問題,網上已有不乏相關的投訴。目前世界各國都沒有規管NFT交易的法例,但隨著NFT愈來愈普及,似乎早晚也會吸引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等監管機構,出手整頓這個新興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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