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1/2010
恐懼和貪婪令我背棄目標
我恐懼失去辛苦經營的第一桶金,我貪圖快點得到第二桶金,這兩種心理令我背棄了自己制訂的目標,給了我一個慘痛教訓。
當2007年金融海嘯出現之際,我把於每股70元時買入的港交所(388)在240元時賣掉,並等待它下跌。果然它不斷下跌,在它跌至50元時沒有買入。之後我在2008年底於70元買入,持股10萬股,預計它在下一個牛市時會闖上300元。
當時的算盤是港交所平均每年有5-7元的股息,10萬股意味著每年有50至70萬元的股息收入,資產足以給我得到足夠的「被動收入」,令我達致財務自由。(之前曾提及我期望退休後每月支出是6萬元,故持有10萬股港交所股票將會令我安枕無憂。)
況且,當港交所股價沖上300元時,我的資產不計房產,已有3000萬元。這個目標十分明確,而我亦相信在3至5年內,指日可待。
事實證明,不到兩年。今天港交所股票曾升上190多元,若堅持執行我的計畫的話,今天單是港交所的股票已1800萬元了。
可惜,貪婪蒙蔽了我的理智,憧憬買入賺得更多的機會,我第一次買入認股證;恐懼亦侵蝕了我的意志,令我擔心港交所的前景(理由是不應該把所有雞蛋放入一個籃內。)於是我減少持股量至3萬股,買入以為相對穩定的中移動(941)和滙豐銀行(5)。去年3月,股市給大戶震倉,我的投資組合中有槓桿部分的虧損嚴重,即使其餘股票也不能倖免於難,我的本金損失超過500萬元。
2007年11月在恒指28000點時,我一口氣沽出超過1千萬的股票,避過了金融海嘯的第一波。在差不多整個2008年我按兵不動,直至年底我認為是低位時才大舉入市。但恐懼和貪婪令我損失了一半本金。
2007至2008年,朋友叫我股神;2009至2010年,我一樣封自己為「股神」,不是神仙的「神」,而是神經的「神」。(廣東話「神經」二字解作「瘋子」)。
幸好,之前我在加拿大、廣東和香港也曾買入房子。我立刻賣掉這些物業,以套回本金,再戰江湖。
為何我看好內地和香港的房地產,卻又把房子賣掉呢?(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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