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3/2018
維護法治 彰顯公義
法治是香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之一,但有人就以「法治」之名,濫用法律和規條所賦予的權力和空檔,在法例和條文裏鑽空子,大打法律的「擦邊球」,這些情況已不時在議會出現,而商界也不少,還幸,公道仍在人心。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昨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並已進入逐項條文審議的程序。非建制派議員因「拉布」策略無效,再向委員會主席抗議不果而不滿,新任議員區諾軒更衝到主席台前抗議,卻被保安員按在地上制服。
區諾軒在會議期間,離席衝前抗議,雖未有進一步行動,但已令人聯想到,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同樣在會議中,搶去官員文件,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而被控「藐視立法會」一案。本月初,區域法院已裁定梁國雄無罪,但律政司已提出上訴。
當時法官在判詞中指出,《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適用於所有立法會及其委員會的程序,但立法會議員在議會內應擁有言論自由,而議員言行也應受到所賦予的特權保護,故《條例》並不適用於立法會議員,若以藐視罪限制議員的特權,或會造成「寒蟬效應」。法官又指,立法會已有相應程序懲罰在議會內行為不檢的議員,以維護議會的莊嚴。
不過,相信公眾很有興趣知道,若個別立法會議員以其特權,侮辱議會莊嚴或阻撓會議如常進行,那麼,在議員特權和社會利益之間,應該如何取捨?當議員不議事而以肢體衝撞,甚至以打架來「議事」,日後選舉論壇可能便要改為選舉擂台!以力服人者當選,不也「乾淨利落」?也許這才是香港議會「進步」之處。
聲稱擁護法治的不光是政客。日前有報道指內地有「維他牛」檸檬茶,看其包裝設計、產品本身,它希望「取代」的對象真是呼之欲出,但「維他牛」的負責人卻強調其經營及商標都是「合法的」,更認為某公司應主動找他「洽商」。
涉及中港兩地的侵權個案有很多,任何有常識的人都可判別是非。君子愛財,取諸有道,世上有太多不應該做的「生意」,即使很想賺快錢,任何商家都應有底綫。若兩地政府都不接受這類專打法律「擦邊球」的侵權行為,便應策劃一些「聯合行動」,才可真正保護到兩地的商標、品牌,以至相關的知識產權。
維護法治,重視法律條文之餘,還須看看能否透過法律,彰顯公義,這才是真正法治精神之所在。
社會不少人懂得鑽空子,走法律罅;又或在正義暫未得伸張的空檔,繼續肆意妄為,這些人終必要承擔法律後果。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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