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0/2016
藏「獨」心 必禍港
在這個以立場判別是非對錯的時勢,要講道理並不容易,要向人講清道理更難。立法會宣誓風波噪音不斷,明天立法會主席會否再容許梁游二人宣誓、建制派議員會否再發動流會,都是焦點。但相信建制派都會用盡辦法,包括以「政治手段」,繼續阻止二人再宣誓。
梁游宣誓時的言行的確無賴,但大家若仍願意講道理,不妨先想想以下問題:一、「反港獨、反辱華」的價值判斷在這事件上是否可凌駕於「法」?若答「是」,請不必再看下去了,否則,既然立法會主席原本裁決,梁游可再宣誓,而政府申請臨時禁制令又遭法院駁回,便已可知在法理上,二人當時已被確認可再宣誓,只是其後建制派也不諱言用上「政治手段」,製造流會阻撓而已。平心而論,香港現需要法「治」還是政「治」?
今時的爭拗點在11月3日法院司法覆核前,建制派應否繼續流會,那就要問:二、等待法院裁決的代價是否大於讓梁游二人就任議員,參與會議?這情況有個前設,就是他們已完成並符合宣誓要求。不等待法院裁決,雖已宣示了政治立場,但其代價就是繼續擾攘、予非建制派議員抨擊的藉口;反之,讓梁游宣誓就任議員,除可能令港獨分子參與議事,助長港獨氣焰,甚至搗亂之外,在有限的會期,應無大礙。權衡之下,或不必急於一時要贏,而有失氣度。
最諷刺的是,發動流會的建制派議員,曾幾何時,口口聲聲譴責非建制派發動流會,罔顧民生,今時他們卻「被迫」用這手段,阻撓議會運作,豈不自打嘴巴?
眾所周知,港獨分子無賴式宣誓非真心誠意,但政治問題需要法律解決還是政治解決?才是社會應要深思的,若大家都尊重法院或立法會主席的裁決,就不應動輒以政治手段去阻撓。否則,總會有一方不認同裁決,日後繼續夾纏不清,橫生波折。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若有機會再讓梁游宣誓,只要宣誓過程中有一字一音、一舉一動不妥,就可裁定「不接受」,港獨分子才會「死得瞑目」。否則,即使他們成功就任議員,來日狐狸必會露出尾巴,到時再依法褫奪其議員身份,才更有說服力。若梁君彥經「詳細考慮」後,又受到各界「提醒」而改變原本決定,不容許二人再宣誓,那也可被視為「早應如此」的一個政治決定。
無論如何,那些披着「效忠」羊皮的港獨之狼,即使讓法院、立法會主席依法容許進入了議事廳,但宣揚港獨、侮辱國家民族的言行,就已讓港人看到,無恥政客只懂搞政治,不懂照顧民生的幼稚與無知,卻要讓港人付出代價。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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