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4/2015
判斷問題誰屬 父母實戰練教養
教養是一種藝術,並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可以適用於每一個孩子或是不同親子的問題。惟有透過不斷練習處理孩子的各種問題,父母才能累積大量的經驗心得,成為樂在教養的高效能父母。
學習態度不積極的孩子自暴自棄,不如運用讚賞鼓勵去重塑孩子的自我形象。
案例1:四歲的孩子在火車月台上跑來跑去
判斷:行為具有危險性、也影響其他旅客的安全與方便→問題所有權屬於父母。
我的信息:你在這裏亂跑很危險,一不小心就會摔跤或是撞到別人。
合理的行為結果:你如果不能好好站著等車,那我就要牽著你的手不放,或者抱著你不讓你下來了。
案例2:五歲的孩子直接插隊搶玩瀡滑梯
孩子插隊搶玩瀡滑梯,問題所有權屬父母。
判斷:行為實質剝奪其他排隊者的權益→問題所有權屬於父母。
我的信息:你這樣插隊,對於乖乖排隊的其他人很不公平。
合理的行為結果:你現在到最後面去排隊,如果你以後再插隊,那我們就直接回家、不玩了。
案例3:四歲的孩子表示自己吃飽了,可是父母卻覺得他吃得太少
孩子說吃飽了,父母不需做任何動作糾正。
判斷:就算孩子真的吃太少,僅此一餐也不至於損及孩子健康→問題所有權屬於孩子。
父母若能尊重孩子覺得自己「吃飽了」的感受,孩子當然就不會有甚麼負面情緒。父母不需要做任何的動作,放手讓自然的行為結果教會孩子--吃得不夠,不到下一餐就會餓,所以下次還是應該要多吃一點。
案例4:小二的孩子對於學校的成績、功課都得過且過,敷衍了事
判斷:孩子的學習態度不積極,天下父母心難免都會覺得擔心、憂慮,然而此事並未實質影響到父母→問題所有權屬於孩子。
學習態度不積極的孩子,面對功課或成績往往也沒有甚麼負面情緒,所以父母也毋須採取處理的動作。再次提醒父母,面對學習態度差、功課不好的孩子,往往覺得失望或感束手無策,所以孩子的行為目的就是自暴自棄。對於自暴自棄的孩子,父母要做的絕不是在孩子的弱項上繼續施力、加壓,這麼做等於不斷地大聲告訴他--他有多不行、到底有多差,讓孩子更加缺乏自信去改變及做好。惟有運用讚賞鼓勵去重塑孩子的自我形象,才是面對自暴自棄孩子唯一且最有效的處理方法。
案例5:小六孩子的房間總是不收拾,亂到父母無法接受
判斷:孩子若只是不收拾自己的房間,而沒有亂到家人共享的客廳、飯廳等公共領域,就沒有實質影響到父母→問題所有權屬於孩子。
父母只要放手讓自然的行為結果來修正孩子的行為--當孩子房間亂到東西都找不到時,孩子自然就會被迫收拾房間了。
案例6:三歲半的孩子堅持要在港鐵車廂內吃糖果
判斷:吃東西會破壞港鐵車廂內的清潔,剝奪使用者舒適搭乘的權益→問題所有權屬於父母。
我的信息:所有人坐港鐵都不能吃東西,這樣才不會弄髒原本乾淨的港鐵車廂。
合理的行為結果:請你離開港鐵站再吃,如果你一定要在港鐵上吃的話,那我們下一站就出去,等你吃完再進來坐港鐵。
案例7:讀小三的孩子,要求父母讓她放學後和同學一起走路回家
父母可就孩子獨自放學回家一事約法三章,達至雙贏。
判斷:孩子放學自己回家難免會有危險,問題所有權屬於父母的;然而孩子覺得自己已經可以放學和同學結伴回家,認為父母的禁止剝奪了他獨立自主的權益→問題所有權屬於親子。
我的信息:因為我們家住得比較遠,你要獨自走一段路才能回到家,萬一碰到你一個人處理不了的問題,很可能就發生危險。
反映傾聽:你覺得已經長大了,而且這段路和媽媽一起走了許多遍,會發生甚麼事、應該怎麼處理,你覺得你都會了?
父母可運用親子雙贏策略,就孩子獨自放學回家一事與他約法三章--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不行?同時協助並檢定孩子獨自回家的能力,讓父母能獲得安心的保證。
案例8:四歲的孩子看到喜歡的東西,一定要吵鬧到父母買給他才肯罷休
判斷:孩子剝奪了父母自由及自主購買的權益→問題所有權屬於父母。
我的信息:你一定要我幫你買這個玩具,這會讓我沒有錢去買我們需要的東西。
合理的行為結果:你如果要一直這樣吵下去,讓我沒辦法去買其他東西,那麼我們就回家吧!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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