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0/2013
選科的爭拗
「媽媽,我想讀英國文學啊!」朋友的女兒透過長途電話跟媽媽說。
「你喜歡文學,可以平時看書啊!讀文學找不到工作啊!」朋友說服女兒說。
「但我不介意啊!」
朋友兩夫婦是我的好朋友。他們的女兒很聰明,十二、十三歲時已拿了全港十大傑出學生獎。之後去了英國讀中學,朋友希望這個英文了得的女兒可以入牛津或劍橋讀法律。
一切都在計劃中,但就在臨門一腳,女兒提出「異議」。
朋友的女兒從來是個乖乖女,媽媽叫她做甚麼、讀甚麼,她都照做,從來沒有個人考慮。但這次她提出異議,說出自己的想法,要說服媽媽。
朋友的丈夫覺得沒所謂,朋友卻認為是天大的事。兩夫婦找我和另外一個朋友,問我們的看法。
我說:「你們不用問,也知我的答案吧!」
朋友站在父母的角度看,自然希望子女可以高薪優職,安枕無憂。但站在子女的角度看,他們未必認為他們的人生是這樣走下去的。
做律師嘛,高尚職業,夢寐以求啊!但朋友的女兒卻可能覺得是苦差。她的英文好,愛讀文學,不代表她想當律師,對她來說,做個英文老師又或者從事寫作才是她的理想職業!
另外的朋友說:「做律師和愛文學,兩者沒有衝突的,為何不可兩全其美?」
我輕描淡寫的問:「你們是否有問過她,她喜歡當律師嗎?」
如果她喜歡,但仍想讀文學的話,表示她已自己考量過,我們要尊重她的決定;如果她不喜歡,我們又何苦逼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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