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6/2017
避免合夥人不歡而散
有朋友想跟好友拍檔創業,問我合夥做生意有甚麼地方要注意。
我笑說,要注意的是最好不要跟好友合夥做生意。合作搞生意,是破壞感情最直接的方式。我認識的生意合夥人,即使本來稱兄道弟的,最後也不歡而散。有些即使不拆夥,也像離了婚仍同住一樣,貌合神離,各自為政。
如果認為對方是最適合的生意夥伴,便要在制度上避免將來出現爭拗,先小人後君子,清楚說明決策機制,不要兄弟幫拍拍膊頭便算,做朋友跟做生意並不一樣。在股份上,最好有一個具控制性股權,這會減少內鬥的機會。
創業因子強的人都希望自己話事,幾個都想話事的人碰在一起就會有問題。我有個朋友的處理手法值得參考,他們三個人拍檔做三盤生意,每人負責一項不同的業務,三人既可集思廣益,在自己的小天地裏又可以自把自為。現在我和太太的合作模式也類似,各自負責不同的業務,但又可以找對方商量。
如果沒法創立不同的業務,又不願意任何一方做大股東,就惟有靠大家坦誠。我常認為,最難聽的說話就是藏在內心的說話,積壓下來一定會爆發,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合夥人之間要經常鼓勵大家攤出來講,避免積怨。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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