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2/2018
為何要將電競納入體育項目?
過去數年,電競在香港以及世界各地發展迅速,成為遊戲創意產業中重要的一環,根據外國研究機構Superdata的資料顯示,2017年全球電競經濟產值約為15億美元(約117.5億港元),而隨著全球觀眾不斷增長,預計在2020年時電競市場產值將有望再提升26%,未來經濟發展潛力龐大。
預算案應撥款為本地電競業界提供支援
事實上,電競除了形成龐大的產業鏈外,同時亦是新興的運動項目。我一直關注本地電競發展,在今年1月31日的行政長官質詢時間內,詢問林鄭特首把電競如何定位,以及要求政府考慮將電競納入本港的運動項目。此外,我亦曾經向多位政府官員,包括行政長官、財政司司長和相關政策局局長建議,政府應為本地遊戲及電競業界,提供包括政策、措施和財政等各方面的支援。
數碼港早前向政府提交一份有關香港電競發展的調查報告,就推動香港的電競發展提出了4項策略性建議,包括提供合適舉辦電競活動和比賽的場地,振興電競活動;培育本地電競初創企業、強化遊戲產業;加強培育專業及業餘的電競人才;加強電競的公眾教育,使電競成為主流運動和建立正面形象。
將電競納入為運動項目有必要性
雖然政府對發展電競反應正面,更表示會與數碼港合作,提供比賽和訓練場地,以支援培訓電競人才,加強產業發展,但具體政策措施仍有待公佈。我期待財政司司長在即將公布的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預留款項,加強支援遊戲及電競業界和人才培訓,以及投放資源,在社會不同階層推廣電競運動的正面信息。
政府有意推動電競產業發展固然值得高興,我認為,將電競納入為運動項目亦有其必要性。根據數碼港研究,本港有超過30萬名遊戲玩家,發展電競可有效帶動其他行業,如科技、電訊、旅遊、娛樂等產業發展。目前,香港的電競產業發展仍處於起步階段,政府缺乏實際政策措施支援業界發展。有業界人士反映,由於政府未將電競納入體育運動項目中,因此他們借用體育場地舉辦電競賽事要付出較高的場地費用,也不能享有體育項目的優先使用權。除此之外,現時香港並沒有一個獲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認可的電競代表組織,故未能建立一套系統性的選拔機制去成立官方代表隊參與國際賽事。
電競非玩物喪志 實與傳統體育運動存共通點
我明白,社會上對於電競活動的認知和反應存在一些差異,認為電競等同打機,是無出息、玩物喪志的表現,但電競其實與傳統體育運動存在不少共通點,包括選手需具備操作技巧及長期訓練的實力、能為觀眾提供娛樂和強調人與人之間的競爭對抗等,不少國家都亦已將電競納入運動項目及產業發展。
內地國家體育總局早在2009年便成立電子競技項目部門,負責中國電競的規劃和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相關賽事、俱樂部和電競選手的管理規章制度,以規範行業的專業發展,並由政府牽頭組建電競國家隊,代表中國出戰多項國際賽事,讓電競選手也能獲得職業運動員般的待遇和認可。在2016年發布的《體育產業發展「十三五」規劃》中,中央政府更提出以包括電競等休閒運動項目為重點,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的新生態圈。
內地發台灣已意識電競價值
而台灣也在2017年通過修訂案,將電競納入運動產業,令電競可與一般運動賽事一樣享有稅賦優惠,包括參與和觀看賽事,以及本地自製運動商品的消費支出等,每年計有新台幣2萬元以內(約5350港元)的綜合所得稅扣除額,以鼓勵民眾積極參與這些體育活動。同時,相關部門也能透過政府預算,優先補助高中以下的學生參與或觀賞運動競技比賽。電競選手也可比照其他運動項目,享有國家隊選拔、培訓以及國光獎章和獎學金等資源。
特區政府有必要將電競確立為正式體育項目,協助香港電競選手組建代表隊參與更多獲認可的國際性賽事,以及為職業選手提供專業培訓及配套支援,包括提供訓練和比賽場地、教育和職業輔導,以及其他經費資助等。政府亦可考慮參考其他地區,例如台灣的做法,提供場地租用優惠及稅務減免等鼓勵性措施,讓更多市民能夠參與其中,進一步推廣和扶助電競發展,以助建立正面社會形象。
#小標題為編輯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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