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7/2017
影帝不准叫影帝
內地傳媒朋友,發來新華社發布第二批新增在新聞報道中的禁用詞和慎用詞,共57條,分為五大類︰時政和社會生活、法律法規、民族宗教、港澳台和領土主權、國際關係。其中對娛樂新聞最大影響的是報道中,不能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男神及女神等形容,硬性規定用「著名演員」、「著名藝術家」等,淡化稱號。即是從此在內地娛聞,不會再有巨星或神級男女藝人出現,不熟悉內地情況的國際傳媒會否誤會內地沒有巨星,而影響強國的軟實力?
至於追星一族被稱為「玉米」、「綱絲」及「涼粉」等特殊詞彙,統統要改用「某明星的追崇者」。另外,報道中禁止使用「哇塞」、「媽的」等髒話和黑話,「PK」及「TMD」等也禁用。並指示新聞媒體和網站應當禁用的38個粗口諧音及不文明用語,包括︰草泥馬、特麼的、瑪拉戈壁、我靠、碧蓮、碧池、屁民、吃翔、XX狗及淫家等。報道各種事實特別是產品、商品時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及最先進。但覺在香港寫稿真幸福。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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