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4/2018
中國市場終迎來同股不同權
香港交易所於周二正式公布上市規則修訂諮詢總結,新上市制度終於塵埃落定。新例4月30日生效,同日接受上市申請。筆者估計不少同股不同權等新興及創新産業公司正在密鑼緊鼓籌備上市申請,爭取成為中國本土的第一批同股不同權的上市企業。
自年初開始,不少企業與筆者進行討論,港交所亦收到很多來自企業家的查詢,估計有多家獨角獸科技企業將會提出上市申請。在去年12月,港交所决定不設創新板,改為透過修訂現行《上市規則》,容許同股不同權,以及尚未通過任何主板財務資格測試的生物科技發行人和公司來港上市,及新設便利措施接納大中華及海外公司來香港作第二上市,在這一系列改動下,筆者估計港股未來將迎來一浪新股潮。
其實,除了香港市場之外,內地和新加坡亦在積極吸納新興經濟企業上市。為此,中證監早前更下發《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為獨角獸企業清除障礙。筆者估算目前已有不少新經濟企業正進行最後倒數,追趕在月底以新例申請上市。故此,筆者盤算在7、8月份暑假期間,首批同股不同權的新股將在香港主板上市。此類型企業會否被納入在港股通,亦是投資界關注的焦點。當中,基礎指數會否引入同股不同權企業,將會成為擴大互聯互通範圍的第一個門檻。在年初,恒指公司曾宣布檢討恒生綜合指數,特別是會研究會否引入外國公司、合訂證券和同股不同權公司。若市場並無重大反對意見,筆者估計第二季度內將會公布諮詢結果。關於最終能否納入互聯互通的安排,筆者相信內地與香港監管機構亦會就此展開討論。
參考港交所擬定之新例,針對生物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港交所清晰釐定新例,包括擬上市公司預期市值不能低於15億港元,從事核心産品研發至少12個月,核心産品臨床試驗已經進入第二期或者第三期。擬上市生物科技公司於建議上市日期前至少6個月,得到相當數額的第三方投資,但對於資深投資者,港交所不會給出明確界定。不過,如果基石投資者及現有股東並非公司核心關聯人士,則其持股量可以計入25%的公眾持股之列。
針對不同股權架構的發行人,相關擬上市公司上市最低預期市值需要達到400億港元,如果市值少於400億港元,則需要在最近一個財政年度,收入不低於10億港元。需要留意的是,不同投票權只可以給予上市公司在上市時或者上市後的董事,且不同投票權股份的投票權不得超過普通投票權的10倍。港交所在最終諮詢總結中,剔除了不同投票權受益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最高上限。
另外,港交所亦詳細列出以香港作為第二上市地的標準。針對的目標則主要是創新産業公司,相關公司需在包括在紐交所、納斯達克以及倫交所等地,最近至少兩個財年,有良好的合規記錄,在香港作為第二上市地時,預期市值最低100億港元。
在新經濟浪潮中,不少企業均採用同股不同權的結構,為此港交所作出了彈性安排,配合新經濟公司的特徵來部署。當然,這方向是有利港交所上市企業的多元化發展,全面與內地及國際交易所競爭,爭取獨角獸互聯網、科技類企業的IPO資源。同時,港交所主板採納同股不同權的背後意義甚為重大,在中美爆發貿易爭端的敏感時刻,香港作為中國的國際資本市場,此舉將有助內地高科技、科網龍頭回流中國的國際資本市場,淡化美國的影響。香港作為一個國際資本平台,亦將能協助這些企業未來的收購兼並發展,並讓其投資的企業逐步成熟及上市,而同股不同權亦將成為一個重要的吸引元素。
過去多年來,科技企業的投資陸續成熟,筆者預期內地科網企業將會一步步分拆旗下投資業務上市,這些分拆業務亦將成為全新的獨角獸。故此,在環球市場加快步伐發展時,香港的監管及同絕不能放慢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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