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4/2011
跳槽應否先辭職後搵工
職場持續暢旺,統計處於上月公布的失業率為3.6%,創環球金融海嘯以來最低。因為我們有結構性失業問題,所以這個數字已差不多接近全民就業。
市場充滿機會,使打工仔對跳槽的信心也大大提升,認為風險相對不高,可以比較冒進。還問我是否應像換樓房一樣,在旺市中應先買樓後賣樓,以免失去時機。
我對先辭職後搵工的策略,認同但又不認同。
所謂認同是看大市的情況和走勢是看對了,樂觀的環境使打工仔可以多冒一些風險。倘若你跟現職公司的辭職通知期需要兩、三個月或更長,採用這做法就較有利。因為於旺市中企業步伐會更快,都儘量去找即刻可以上班的新力軍,所以不傾向等長通知期的候選人,加上在等待的期間隨時會出現變數,若接受了聘書的候選人最終也不來上班,則白白浪費了時間和影響了工作的進度。因此,短時間可以上班是一個關鍵性條件,吸引企業優先考慮你的申請。
所謂不認同是要看個別想跳槽人士的背景狀況:
1. 若原來工作已是不錯,只是想更上一層樓,那麼最好先搵到更好的工作才放棄現有的工作以減低風險;
2. 若自己是家庭經濟支柱,也應保守以保收入來源;
3. 若自己對現職公司的辭職通知期為一個月,加上很多打工仔或有年假未用,扣除年假後應該兩、三個星期內可以上新工。這樣已經有不錯的競爭力,不用特意去先辭掉手上工作,以免中間有等新工的時間;
4. 若自己是在滯後的行業或職位中,市場的機會不是太多,那也應以穩健為上。
因此,跳槽的策略應看大環境也同時考慮個人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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