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1/2014
如何肯定自己?
10年前梁錦松偷步買車事發,他第二天就向特首董建華辭職。他是從千萬年薪的銀行高職轉去當財政司司長,他應該不會貪這個小便宜。他後來說,他自己當然知道是無心之失,但不是他自己覺得怎樣,而是他在這個職位上,公眾覺得怎樣,因此他要辭職。
作家阿城二十多年前曾撰文記他甫去世的父親鍾惦棐。他父親1957年莫名其妙被打成右派,當了22年賤民,全家蒙害。1979年平反時,父親問阿城怎麼看平反這件事。阿城說:「如果你今天欣喜若狂,那麼這三十年就白過了,作為一個人,你已經肯定了你自己,無須別人再來判斷。要是判斷的權力在別人手裏,今天肯定你,明天還可以否定你」。
這是兩種相反的肯定。一種需要別人的肯定,一種認為只要自己對自己肯定就可以,無須別人判斷。這兩種想法都沒有錯。前者是因為擔任公職,要對需要相信自己的公眾負責,故即使自己相信自己清白,但如果不能使公眾相信,就缺乏公信力去履行職務,辭職是應有之義;後者是非擔任公職的普通人,普通人自然也需要在自己活動的範圍內獲得他人的信任,但作為一個人,他的一生真是只要自己判斷就可以了,無須他人尤其是一個專制政權去肯定或否定。
最近我在一次公開講話中說,到了我這年紀,我的心境是不介意別人怎樣講我,不介意別人怎樣看我,最要緊的是,我自己怎樣看我自己。我想到的是馬爾羅的話:一個人是他一生行為的總和。是不是一直忠於自己,不扭曲自己,憑著自己的知識和良知寫文章,做人,任事,自己最知道。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 (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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