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9 10:33:29
花紅莫問出處
梁淑儀
梁淑儀
梁淑儀現為長者安居協會行政總裁,曾擔任香港移動通訊有限公司(CSL)的大眾客戶市場總裁。長者安居協會致力為長者及有需要人士提供24 小時「平安鐘」服務,曾勇奪「2005 亞太區最佳非政府機構」及「施瓦布基金會2009 年度社會企業獎(東及東南亞洲區)」殊榮。
近年,梁淑儀致力推動商界參與企業社會責任之項目,以創新思維推動科技應用,改善不同社群及有需要人士的生活質素。其中由協會及CSL共同開發的「隨身寶」服務,勇奪「2010年聯合國世界信息峰會– 移動共融組別大獎」等8項本地及國際性獎項。
其他項目包括為聽障人士研發的「3G無障礙熱線」、贊助弱勢社群家庭學生上網學習,以及與社企「黑暗中對話」合作舉辦《暗中作樂》聲演會。
加入協會以後,我改革了員工年終獎勵計劃,並且做了一個小實驗,就是於機構原有的年終獎金(俗稱第13個月糧)之上,再引進一個特別獎勵,令員工有機會享有多一個月人工的獎勵金(即第14個月糧)。
其實發放年終花紅之大前提,是希望集合所有員工努力工作的成果使機構的表現達標,令機構得以健康地營運之餘,亦可獎勵員工的貢獻。
協會現時的「員工年終獎勵計劃」的設計,是把個人表現、部門表現及協會整體表現掛鈎,以避免出現人人拿高分,但機構表現卻不能達標的荒謬狀況。由於年度的部門工作計劃及主要表現指標已在年頭確立,當員工能各師其職,而各部門能夠依循計劃達標,則機構的整體表現亦將可達到。
同時,考慮到員工職級對部門及機構工作方向有不同程度的影響,是以製訂出的獎金分配比重於前線員工、中層管理人員、及部門主管皆有所不同。如個人工作表現達標,則可享有1個月薪金作花紅;而如果所屬部門連同機構整體表現均超越指標,該員工則可獲發放共 2個月薪金的年終獎勵,是為「特別獎勵金」 (Special Bonus)。
看似很複雜,但其效果是先鼓勵個人努力達標,而工作表現欠佳之同事則不會獲發花紅,避免出現「做又36,唔做又36」的不公平情況,同時推動員工同心為部門工作目標協力,繼而是各部門無界有責地一起達成機構目標。
獎勵制度能否達到預期效果,關鍵在於個人工作指標與部門目標及協會整體表現必需環環相扣。設定目標及釐定指標時,太寬鬆便變成人人自肥,然而若過份地難達到的話,則會引致反效果,令員工泄氣。
這個小實驗,於2012-13年度令協會排除萬難地轉虧為盈,並且達到所有機構各方面的表現指標。最重要的是,盡心盡力工作的同事們都高高興興地得到應得的獎勵。
特此聲明,協會發放年終花紅,經費來自負盈虧的社企營運 (協會籌款收入是用作支援慈善個案及服務發展)。而我「為表清白」,故此不把自己包括在員工獎勵計劃之內,只領十二個月人工。看見計劃成功,機構達標,員工開心,我亦心滿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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