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2026 15:20
香港擬就虛擬資產交易、託管、意見及管理服務設發牌制度,今年內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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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擬設虛擬資產服務發牌制度
▷ 涵蓋交易、託管、意見及管理服務
▷ 目標2024年提交立法會修例草案
▷ 涵蓋交易、託管、意見及管理服務
▷ 目標2024年提交立法會修例草案
陳浩濂指出,自2022年發表首份政策宣言以來,香港穩步推進數字資產行業發展。去年6月發表的《政策宣言2.0》進一步明確構建可信賴及著重創新的數字資產生態圈願景。目前,數碼港Web3基地已匯聚超過310家第三代互聯網公司;香港在最新《全球金融中心指數》的金融科技排名全球第一。
在監管框架方面,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制度已於2023年6月落實,現有13家持牌平台;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亦於去年8月實施,已發出兩個牌照。下一步,擬議制度將涵蓋虛擬資產交易、託管、提供意見及管理服務。政府秉持「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原則,任何人如在本港從事相關業務(除非獲豁免)必須獲證監會發牌或註冊。認可機構及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亦須向證監會註冊。
*涵蓋範圍等同傳統金融受規管活動*
擬議制度的涵蓋範圍,將與《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基本一致。針對虛擬資產託管服務,制度將聚焦管理與保管客戶私鑰相關的風險,加強客戶資產安全。
持牌人或註冊人必須符合適當人選準則,並在財政資源、知識經驗、風險管理、財務匯報及妥善保障客戶資產等方面達到嚴格標準。制度訂有罰則,禁止任何人在未獲發牌或註冊的情況下,在香港或從香港以外地方向香港公眾積極推廣相關服務,以保障投資者。罰則與現有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制度一致,確保具阻嚇力。
陳浩濂強調,為避免監管狀況不清晰,政府不計劃為現有服務提供者設立「被當作已獲發牌或註冊」的過渡安排,但會充分考慮市場參與者調整業務模式所需的時間,訂定合適的生效日期。他鼓勵所有正在或有意從事相關虛擬資產業務的持份者,盡早與監管機構聯絡,開展預辦申請程序。政府現正制訂立法建議,目標年內提交立法會。(u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