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7/2026 15:02
聯辦處今日起實施調查私人樓宇滲水的新程序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宣布,今日全面實施調查私人樓宇滲水新程序(新程序),故今日聯辦處接獲的所有滲水個案均按照新程序處理。
聯辦處發言人表示,若有理由相信滲水是由上層單位所引致,聯辦處會在接獲舉報後約14個工作天內,向上層單位業主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要求其在28個曆日內自行檢查和完成維修,較以往完成所有調查後才發出「妨擾事故通知」,大幅提早約57個工作天。
聯辦處並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及調查結果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目的是令相關業主於指定期限內消除因滲水引致的公眾衞生妨擾。此外,聯辦處會在訂明時限屆滿後作覆檢及按需要進行確證測試,亦會就不遵從個案,按證據提出檢控及進一步向法庭申請發出「妨擾事故命令」。聯辦處會就該些個案向沒有履行責任的上層業主收回不少於1.7萬元的檢驗費用。
另外,政府會提供技術和財政支援,協助上層單位業主自行安排檢查和維修。市民可參考滲水專題網頁上有意提供滲水調查及維修服務的人士及承建商名單、調解員名單,以及財政支援計劃的資料等。此外,政府於在滲水專題網頁提供滲水調查及維修服務參考價格。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
聯辦處發言人表示,若有理由相信滲水是由上層單位所引致,聯辦處會在接獲舉報後約14個工作天內,向上層單位業主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要求其在28個曆日內自行檢查和完成維修,較以往完成所有調查後才發出「妨擾事故通知」,大幅提早約57個工作天。
聯辦處並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及調查結果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目的是令相關業主於指定期限內消除因滲水引致的公眾衞生妨擾。此外,聯辦處會在訂明時限屆滿後作覆檢及按需要進行確證測試,亦會就不遵從個案,按證據提出檢控及進一步向法庭申請發出「妨擾事故命令」。聯辦處會就該些個案向沒有履行責任的上層業主收回不少於1.7萬元的檢驗費用。
另外,政府會提供技術和財政支援,協助上層單位業主自行安排檢查和維修。市民可參考滲水專題網頁上有意提供滲水調查及維修服務的人士及承建商名單、調解員名單,以及財政支援計劃的資料等。此外,政府於在滲水專題網頁提供滲水調查及維修服務參考價格。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