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 集团主要从事发展、投资及运营基建业务,包括发展、投资及经营能源基建、交通基建、水处理基建、废物管 理及转废为能业务、屋宇服务基建、基建有关业务。集团的业务亦包括股份投资及项目策划,以及证券投资。 - 集团的营运范围遍及香港、中国内地、英国、欧洲、澳洲、新西兰、加拿大及美国。 - 集团自2024年8月起於伦敦证券交易所主板进行第二上市。 |
业绩表现2024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 2020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6﹒7%至71﹒82亿元,股东应占溢利则下降30﹒3%至73﹒2亿元 。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汇兑亏损扩大14倍至3﹒91亿元; (二)电能实业(00006):溢利贡献减少26﹒3%至22﹒05亿元; (三)基建投资: 1﹒英国:营业额(包括摊占合资企业之营业额;下同)上升11﹒2%至193﹒55亿元,溢利则 下降43﹒8%至26﹒03亿元; 2﹒澳洲:营业额上升1﹒5%至64﹒83亿元,溢利下跌10﹒5%至18﹒64亿元; 3﹒欧洲大陆:营业额上升1﹒7%至51﹒18亿元,溢利增长97﹒5%至15﹒5亿元; 4﹒香港及中国内地:营业额增加9﹒1%至34﹒34亿元,溢利下跌19﹒4%至3﹒33亿元; 5﹒加拿大:营业额减少6﹒4%至19﹒67亿元,溢利下跌20%至2﹒68亿元; 6﹒新西兰:营业额减少2﹒9%至19﹒95亿元,溢利下跌21﹒8%至1﹒36亿元; (四)於2020年12月31日,集团之现金及存款总额为134﹒77亿元,贷款总额为325﹒88亿 元,负债净额对总资本净额比率(根据负债净额以及以贷款总额加权益总额减现金及存款总额所得之总 资本净额计算)为13﹒1%(2019年12月31日:13﹒5%)。 |
公司事件簿2024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 2022年7月,集团、长实集团(01113)及Brockhill Inv﹒按比例向Nimbus UK Bidco出售Northumbrian Water Group(NWG)及 Northumbrian Water(NWL)各25%权益,内容如下: (一)代价相等於基本代价8﹒67亿英镑(约80﹒73亿港元);加一笔相等於基本代价倘在计息期按年 利率5%计息时本应累计之利息(以365日计)之款额;减一笔相等於已知漏损金额25%之款额( 如有);加20万英镑(约190万港元)(倘交易完成於2023年1月12日或之後发生);代价 会按40%、20%及40%之比例支付予集团、长实集团及Brockhill Inv﹒; (二)NWG主要在英格兰从事提供食水及污水处理服务,包括供水与收集、处理和处置污水及下水道淤泥, 以及相关业务;NSL则主要在苏格兰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包括收集、处理和处置污水及下水道淤泥; (三)Brockhill Inv﹒乃由长和(00001)持有,根据经济收益协议,长和须将 Brockhill Inv﹒的经济收益金额按30%、40%及20%之比例支付予集团、长实集 团及电能实业(00006); (四)Nimbus UK Bidco乃由投资公司Kohlberg Kravis Roberts( KKR)的关联人持有及控制; (五)出售事项完成後,集团、长实集团及Brockhill Inv﹒持有NWG及NWL权益由40% 、20%及40%,分别减至30%、15%及30%;其中,集团、长实集团、电能实业及长和(不 包括长江基建集团(作为长和之一部分))持有NWG及NWL的总经济收益将分别减至39%、 27%、6%及3%; (六)预期出售事项为集团带来9亿港元收益。 - 2022年12月,集团及长江实业(01113)分别以8﹒82亿欧元(相等於72﹒91亿港元)和 16﹒38亿欧元(相等於135﹒4亿港元)应收款项,分别向持有35%及65%股权的合营企业 Sarvana认购新股。完成後,集团及长江实业持有Sarvana权益维持不变,以及收取应收款项 的权利自动终结。 |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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