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简介 | |||||||||||||||
| - 集团主要在香港从事专营巴士及非专营公共运输服务,以及物业持有及发展。 - 专营巴士业务乃集团的核心业务,主要透过九龙巴士和龙运巴士在香港提供专营公共巴士服务,服务范围涵盖 九龙、新界及港岛。 - 集团亦为香港各类客户提供度身设计的非专营运输服务,并提供往来落马洲和皇岗的24小时跨境穿梭巴士服 务。 - 此外,集团透过持有深圳一家合营企业的35%权益及北京两家合营企业的31﹒38%权益,於深圳经营公 共巴士、小型巴士及计程车服务,以及在北京经营计程车及汽车租赁服务。 - 集团亦持有及发展非住宅物业作投资物业用途。 | |||||||||||||||
| 业绩表现2025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
| - 2025年上半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4%至42﹒26亿元,股东应占溢利增长57﹒9%至1﹒9亿元。 期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专营巴士业务:营业额上升3﹒3%至40﹒17亿元,占总营业额95%,分部盈利增长3﹒7倍至 2﹒02亿元; 1﹒九龙巴士:录得除税後盈利1﹒77亿元;车费收入增加4%至35﹒78亿元,总经营成本减少 2%至35﹒18亿元; 2﹒龙运巴士:除税後盈利增长17﹒2%至2520万元;车费收入增加3﹒6%至3﹒14亿元; 总经营成本增加2﹒3%至2﹒85亿元; 3﹒非专营运输业务:录得除税後盈利1160万元。於2025年6月30日,阳光巴士集团的巴士 数目为395部,新港巴的巴士数目为15部; (二)物业持有及发展:营业额上升11﹒7%至5240万元,业绩转盈为亏,录得分部亏损6930万元 ; (三)於2025年6月30日,集团之银行存款及现金为17﹒98亿元,另有受限制银行存款为3﹒23 亿元;银行贷款为41﹒9亿元。 |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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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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