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简介 | |||||||||||||||||||||||||
| - 基金目标:投资重点为全球范围内可产生收入的房地产,初步重点为物流地产。 - 物业组合:於2021年5月,初始投资组合包括位於香港、佛山及芜湖的物流地产(包括设有自动分拣及供 应链支持设施的分拨中心、仓库、停车场、研发及配套楼宇),可出租总面积分别约16万平方米、8.5万 平方米及6.2万平方米。 - 主要股东为顺丰控股(深:002352)。 - 房托管理人为顺丰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顺丰控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 管理人费用包括每年按基本费用可供分派收入10%计算的基本费用、每年按基金单位分派与前年度分派之差 额计算的25%的浮动费用,以及收购费用(不超过向顺丰控股收购的房地产之收购价0.5%及向第三方收 购的房地产之收购价1%)及出售变现费用(不超过所出售的房地产资产的收购价0.5%)。 - 受托人为德意志信托(香港)有限公司。 - 分派政策:管理人的政策为於每个财政年度向基金单位持有人分派不少於年度可供分派收入90%的款项。基 金每年作出两次分派,即就截至6月30日(中期分派)及12月31日(末期分派)止六个月期间作出的分 派,预期分别於同年11月底及次年5月作出。 - 於基金单位上市期间,基金单位持有人无权要求管理人赎回其基金单位。 | |||||||||||||||||||||||||
| 业绩表现2026 | 2025 | 2024 | 2023 | 2022 | |||||||||||||||||||||||||
| - 截至2026年6月止六个月,集团营业额下降5.3%至2.13亿元,业绩转亏为盈,录得股东应占溢利 9773万元,可供分派收入下跌7.3%至1.11亿元。期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租金收入减少7%至1.76亿元,占总营业额82.7%; (二)管理服务收入上升6%至2975万元,占总营业额14%; (三)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亏损收窄99.3%至388万元; (四)於2026年6月30日,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7631万元,借款总额为24.94亿元,资 产负债比率(总借款除以总资产)为38.7%(2025年12月31日:38.5%)。 |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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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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