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7
不在港長居也可攞1萬,合理嗎?
18歲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只有574萬人,為甚麼每人派1萬元卻準備710億,而不是574億呢?
他70年代初離開香港,去了英國謀生,之後開餐館,結婚生子,買了屋,還有鋪位收租。40年來,除了間中返香港探親外,從來沒有在香港交稅,但他仍是永久居民,而且幾年前派$6000,他和太太也回來取了;所以這一次1萬元,他和太太當然也有份。
另一對夫婦,情況和上一對夫婦一樣,幾年前回來攞$6000時,發現兩個子女在外地出生,可以申請香港居留,卻不算是永久居民,享受不了香港的福利。於是他們每年暑假都會來港一個月,向入境處說兩個兒子在外地讀書,每年暑假才回港,8月尾便回去英國讀書。第二年8月初又回來,這樣他們兒子每年回港一個月,七年後已定香港永久居民了。這次派錢,他們一家四口都有份。
原來這裏有超過130萬拿著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的人,卻長居海外或大陸,像剛才提到例子的人。
其實永久香港居民定義十分廣義,以這個標準來派錢,一定有漏洞。80年代中至90年代,因97前途危機而移民外國的港人不少,他們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但他們已經幾十年沒有為香港作任何貢獻,卻隨時可以回香港享受所有醫療和福利。與此同時,派錢一萬元,他們也有份,這是合理,還是不合理?
曾經寫過,千萬不要全民派錢,但這一份財政預算案不單止派錢,而且大派特派。
相信財爺陳茂波鑑於當前社會矛盾尖鋭既有人禍(反修例風暴)、復有天災(新冠病毒肆虐),為了緩和社會氣氛,唯有人人派錢。
但問題是,如果當派了1萬元抗疫津貼的話,為甚麼還要免公屋租金一個月、又發放綜援、福利津貼和在職家庭津貼一個月呢?又為甚麼要寬減100%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上限2萬元呢?
此外還有一些例牌菜式,如寬免全年差餉等。
還有支援企業的不計其數。
相信派錢這不是財政司司長的原意,因為以陳茂波的個性和專業訓練,他應該是反對派錢的。但珠玉在前,老細林鄭月娥連續派了幾次,花了幾百億,到了他這個財政司司長的財政預算案,又怎可能不派錢呢?這已經是做到既成事實,只是派多少而已?
這一次全民派錢,還「汲取」了去年派$4000的教訓;加上若要堵塞所有漏洞,成本亦很多,有可能帶來不少駡名,倒不如做個順水人情,大家happy。
只不過花了1000多億,卻沒有為香港長遠的房屋、醫療、教育、退休和失業保障等作出承擔,是一份不能接受的財政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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