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8
巴士迷成功爭取 未有辱警罪先有「辱車長罪」?
上年2月發生嘅大埔九巴翻側車禍,相信唔少讀者都同Jenny一樣歷歷在目。印象中呢宗事故係香港傷亡第二慘重嘅車禍,一共造成19死65傷。政府嗰時仲特登成立咗「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去審視全港巴士安全同埋行車情況。委員會上星期一(31日)就向特首林鄭交咗報告,今日政府就將份報告公開,等Jenny同大家一齊嚟睇下委員會就今次檢討有咩建議啦!
巴士迷成功爭取?
如果大家記得嘅話,當初車禍目擊者就講過,當時涉事車長因不滿被乘客指責而刻意掟幾個彎,又高速行駛,懷疑係導致車禍發生嘅主因。之後社會就開始正視車長嘅心理質素,同埋乘客無理取鬧嘅問題,而喺巴士迷討論區亦都一早開始討論緊應唔應該整返個「辱車長罪」!
學學新加坡 車長唔可以隨便鬧啊!
唔好以為講笑,今日Jenny就睇到委員會份報告話,「為了使『不能接受的辱罵車長行為』有更明確的識別準則,我們建議考慮訂立具體法例條文,把對正在執行公共服務職務的車長發出『帶恐嚇、辱罵或侮辱成分的言行』定為一項罪行」。委員會亦都建議,教育公眾明白辱罵正在執行職務的車長既不能接受,亦都構成刑事罪。而政府就話有待研究,會諮詢相關政府決策局同埋部門喎!建制派成日話要爭取辱警罪,而家就可能有「辱車長罪」先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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