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2019
Make a better world:尊重生命,拋卻「同情」再才會「敬畏」的價值觀
尊重每一個生命,尊重個人與宇宙的精神關係。對史懷哲來說,倫理包含了強迫對每個願意活著的生命表示同樣的尊敬。縱使有時環境不容許,也不要被失敗主義征服。
史懷哲一生都主張尊重生命。他期望有一個更新的有深度的文藝復興和人道啟蒙。他不斷期盼人類對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有更深的醒覺。他認為「來自真理的精神比環境所推動的精神更偉大。」他恆常地強調思考的必要性,而不要只對刺激作反應,或跟從最廣泛的意見行事。
史懷哲說,我可以毫無猶豫地說,我的生存意志存在著兩種渴望:一種是提升生命的渴望,這可稱之為求樂的渴望,另一種是消滅恐怖和傷害的渴望,這可稱之為避苦的渴望。他認為,在我周圍的所有生命意志中同樣也存在著這兩種渴望,不管他們是否能這樣表達。
因而,倫理學必須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樣敬畏所有的生命。道德的根本原則就是:善是保存生命、促進生命;惡是傷害生命、壓制生命。
只有當一個人自我約束、幫助一切他能夠救助的生命,只有當他擺脫了傷害任何生命的方式,才是真正具有倫理觀念的人。他不會去懷疑,這種生命或那種生命本身的價值是否值得同情,也不會去質問這種生命或那種生命是否具有感覺能力。
敬畏生命的倫理,出於內心,它不會尋找各種藉口去逃避,也不會被這一主張可能帶來的現實後果而阻擋。在這個自我奉獻犧牲的聖哲身上,敬畏生命顯示對這個世界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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