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3 08:00:00

「良心」免受批判? ──《社企是門好生意?》讀後感 (下) 待續

社企是幫助政府逃避責任? 

 

  港府對社企發展的缺失當然不止於此。曾蔭權當年推動社企發展的目標集中於扶貧和解決就業問題,香港社企發展的歷史特色之一就是由政府主動、從上而下,跟其他國家發靭於公民運動不同。不過,大家都明白貧窮問題從來都不只是一個失業問題,更是一個社會根深蒂固的結構問題。以企業策略、商業運作也許可以對官商民的社會資本起到一點促進作用,但沒有政府的資源再分配、政治改革和公民社會上的民眾參與,所謂解决問題無疑是杯水車薪之謬。歷史上從上而下解決社會問題的著名案例之一,是1930年代美國總統羅斯福所制定的「工作救援計劃」(The Works Relief Program),包羅不同的公共政策和措施,諸如社會保障、失業保險、國家工業回復草案及聯邦儲備系統等等,環環緊扣,綜合而長遠地解決問題而不是吊鹽水的技掚。誤信市場力量可以彌補政府角色,不是愚不可及嗎?

 

 

  徐先生提醒大家,社企將抽象和複雜的社會問題商品化和簡單化,以買賣行為掩蓋了社會問題的核心,往往將解決問題說成以商品去滿足客户需求,然而滿足需求絕不等同於解决社會問題啊。以香港房屋問題為例,由運輸及房屋局牽頭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交由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社聯)統籌;社聯成立社會房屋中介平台,承租及翻新業主提供的空置單位,再分租給社會服務機構或社企營運。表面上這計劃滿足部份有需要上樓人士的需要,但這根本不能解決香港積非深重的房屋問題,諸如地產霸權、土地分配/使用不公義等等。當現時輪候上樓的劏房住戶多達數以萬計,500個社企營運的單位不單止幾近無補於事,大量的美言宣傳、唯諾稱道,是不是文過飾非、鈍化了大家對結構性問題的核心的觸覺和批判?徐先生給力地展示了社企的一個邏輯弔詭:只需要「滿足(一部分人的)需求」,就可以讓問題持續地存在,以此營利方式讓自己生存下去?

 

  今天,「社企」這名詞在香港已有較多市民知道,當然仍有朋友將它與社會服務、企業社會責任、良心企業、為殘疾人士提供工作的企業等等混為一談。不過,這股社企潮流確實帶動了不少有創業理想、厭倦只為月薪營役、麻木地在商場打滾的日子,希望尋求高尚意義的人士投身社企行列之中,香港政府也拿出微薄的基金去鼓勵服務弱勢社群的「創新創業」。不過,同樣是來自台灣的經營學專家程天縱先生也來提醒大家,想要以弱勢群體為市場,提供服務賺取利潤的,在現實上就是一個邏輯弔詭;如果政府選擇逃避承擔社會問題,以及建立正確價值觀去解釋問題核心,又一味地鼓吹年輕人以社會企業的模式創業,那麼本意良善的「社會企業」,就成了政府打的一個「補釘」而已,熱血可能也是徒然浪費。

 

 

  我們也不用諱言,「社會企業」行內也不乏一些沽名釣譽、攀權附貴的「精英」,擔當了為政府逃避責任的幫閒之後,名成利就。道貌岸然的「良心」匾下,考驗着大家的眼睛是否雪亮。

 

小結:「做好事」就能免受批判?

 

  本書是不是左翼理想主義者對右傾政策的鞭撻?是奢想着烏托邦的「左膠」對實用主義的吹毛求疵嗎?徐先生將社企詮釋為新自由主義經濟的衍生工具,議論縱橫而論據擲地有聲,但又不見得他在推銷什麼不設實際的高大空意識形態,反而清楚感受到他對人道精神和社會改革保持積極的態度──畢竟,他也是經年累歲在勞工組織、公民團體和非營利組織打拼。其實,最令我們掩卷慨嘆的是徐先生的道德勇氣──將他的感言改寫得直白一點(文責當然由我們來負):批評壞人做壞事很簡單,但要批評(自稱)想做「好事」的「好人」很困難。正如一位參與社企工作的台灣年輕人在讀完本書後也有這樣的反思:難道因為「做好事」就能免受批判嗎?畢竟我們都是局中人,總不能誤以為我們只是憤世嫉俗的犬儒主義者,卻不妨取笑我們是太過固執於良心/初心的笨蛋。

 

轉載自《眾新聞》讀者來論

撰文:趙立基、羅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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